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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监管央企投资 运营商须报投资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9:13 赛迪网

  【赛迪网讯】日前,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我国首部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的规章《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投资行为实施全程管理,而非主业投资将成为监管重点。根据《办法》规定,包括六大运营商在内的央企要根据其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促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据悉,2004年中央企业投资总额约1万亿元,其中非主业的投资约占5%。大部分企业的投资行为较为规范,投资的重点基本集中在企业主业上。而据“2005年通信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现,去年全年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071.3亿元,略低于2004年的投资规模,电信运营企业的投资正趋向审慎。公报指出,六大电信运营商在竞争和资本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已充分认识到效益优先的重要性,因此采取了优化成本结构、集中采购以及深挖企业内部潜力、合理配置各种资源等多种措施,使各项业务成本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效益逐步提升。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尽管总体情况良好,但尚有少部分企业非主业投资比重偏大,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资问题,投资管理上漏洞和隐患较多,亟待加强监管。国资委负责人明确表示,作为中央企业出资人代表,对中央企业的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监管是国务院国资委的重要职责。该负责人进一步强调,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国资委必须尊重企业的投资自主决策权,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是把握方向,通过确认企业的主业及对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审核,引导企业投资向主业集中,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根据《办法》,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监管。同时,国资委还将对企业投资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并对不同央企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对于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将依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未建立规范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资委将对其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非主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于国有控股公司以及其他类型企业,按规定向国资委报送企业年度投资计划。(c001)

  作者:许婷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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