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否认违反劳动法 指责媒体报道不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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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10:17 赛迪网 | |
【赛迪网讯】7月1日消息,据中国台湾媒体报道,富士康公司日前重申,支付给雇员的加班费均等于或高于国家规定,因此并未违反《劳动法》。 据digitimes报道,富士康日前在递交给中国台湾股票交易所的一份文件中称,许多国内和国际媒体或网站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错误地报道了事件的真相。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富士康员工每月的加班时间约80小时。而在深圳,员工每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企业就涉嫌违反《劳动法》。 对此,富士康发言人丁祈安则对媒体的不实报道给予了指责,并表示,支付给雇员的加班费均等于或高于国家规定,因此并未违反《劳动法》。 最初,英国《星期日邮报》于6月11日报道,称ipod播放器主要是由中国女工生产的,这些女工每月的收入仅为50美元,但每天的工作时间却长达15个小时。该消息发布后,在业内引起了很大反响。 目前,苹果公司已经派专人对富士康的龙华工厂进行彻底调查。此前,富士康已经紧急对外召开了记者说明会,称国外媒体的该报道明显与事实不符,并且有恶意诬陷之嫌,希望外界勿再以讹传讹。(n103) 作者:友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