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收费电视解码器猖獗 香港电讯局扫荡酒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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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1:47 eNet硅谷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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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t硅谷动力消息】6月19日消息,香港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已加强执法行动,在世界杯举行期间,以打击商业场所使用未经批准的收费电视解码器,以及一些贩卖该类非法电视解码器的活动。 电讯局发言人表示:“为对付使用未经批准的收费电视解码器作商业用途的问题,我们已将例行巡查酒吧及食肆的次数由每月平均20次增至上月的48次,并对怀疑使用未经批准的电视解码器的商业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我们与警方在6月份至今共突击检查了5间酒吧,但未有发现使用未经批准的电视解码器。” 发言人称:“我们也已加紧扫荡未经批准的收费电视解码器的贩卖活动。我们与警方于过去两星期在深水埗采取两次联合行动,合共检获14件怀疑未经批准的电视解码器、解码卡、写卡器及卫星电视解码器,共有3名人士被带返警署协助调查。” 电讯局重申:“我们坚决打击这些非法活动,并与警方一直密切监察情况。当有需要时,例如在世界杯举行期间,我们会加强执法行动,以打击这类非法活动。” 电讯局发言人警告,根据《广播条例》,出售、进口、出口、制造、要约出售或出租未经批准的电视解码器(包括用于接收未有在本港领牌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卫星广播服务的解码器),均属刑事罪行。使用及管有未经批准的电视解码器作商业用途(例如在酒吧或食肆使用此等解码器),在《广播条例》下也属刑事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五年。此外,收费电视公司也可向使用非法电视解码器作商业用途或在家中盗看收费电视的市民,循民事诉讼追讨损失。 再者,收费电视公司可利用数码技术不时改变加密编码,令未经批准的解码器不能接收他们的电视服务。 发言人强调:“市民如购买或使用未经批准的收费电视解码器,不但会招致金钱损失,而且会面对严重的法律后果。” 作者:新闻工作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