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对中国企业上市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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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0:18 新浪科技 | |||||||||
海外市场对中国企业上市的具体要求虽然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财务状况,通常规定上市公司过去一定年限内最低的盈利标准和有形净资产值;二是营业记录,通常要求上市公司的主体企业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报告,按照上市地所在国会计准则或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编制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告;三是一定的股票流通量。 NASDAQ系统上市在财务状况与股票流动方面要求较纽约证交所要低,在营业记录方
选择权一: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选择权二: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且股价不低于3美元。 NASDAQ对非美国企业上市一般持欢迎态度,以1994年为例,提出上市申请的公司中有86%已经上市。非美国公司上市既可以采用操作方便的ADR(存托凭证)形式,也可以采用普通股票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