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富:双方对于同业竞争的理解可能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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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2:47 新浪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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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7月18日,Google宣布,原微软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将跳槽担任Google中国区总裁。但随即微软今天向美国华盛顿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Google和李开复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常年从事互联网法律业务的北京德克律师事务所于国富律师认为,李开复之所以敢于跳槽,可能是双方对于同业竞争的理解不同。 于国富律师表示,跨国公司与高管签定协议时,一般会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即如果该
对于李开复跳槽到Google,于国富认为,可能是双方对于此次同业竞争的理解不同,也就是说,李开复可能不认为这两个企业有竞争关系,是同业竞争,因为一家是软件企业,一家是互联网搜索企业。 另外一个可能是Google早有准备,即对未来要支付的赔偿金有考虑。于国富表示,Google也有律师,肯定事先都考虑周全。(金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