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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盛大入股新浪的加减乘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6:27 新浪IT业界论坛

  文/麦田

  盛大收购新浪19.5%的股份,首先是一个个案。这个个案之所以发生,一是因为新浪股权分散,二是因为新浪实际掌舵人段永基先生,一直以资本运作为其个人的“核心竞争力”;盛大收购新浪19.5%的股份,更是一个象征事件。因为盈利能力不足,传统的三大中文互联网门户之首新浪,被一家后起的互联网应用公司市场收购入股--这确实证明第一代互联网门户模式已经英雄迟暮,偶像黄昏

  而盛大通过市场收购方式入股新浪,其气势之淋漓,绝对给中国所有互联网从业者以强烈的震撼。盛大及其“网络游戏”应用,无可置疑地是中国互联网诞生的传奇。但江山代有人才出,互联网诞生过陈天桥这样的传奇,也必将诞生新一个传奇。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笔者认为中国互联网的下一个传奇最有可能诞生于:博客应用(Blog)。因此下文我将试图从4个方面分析盛大入股新浪对“博客”的启示,姑且命之为“盛大入股新浪的加减乘除”,供网友指正:

  一、加法

  新浪的核心竞争力从来就只有一条:网络新闻;盛大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从来就一条:网络游戏,盛大入股新浪,本质上就是“消费娱乐”加上了“传播”;也就是说,陈天桥认为,1+1>2,只有“消费娱乐”概念加上“传播”概念,就此整合诞生出一个全新的互联网应用,全新的“杀手级”应用--但这样的应用其实已经存在:博客(blog)应用

  “博客”应用进入中国以来,首先就被方兴东的“博客中国”发展成为一个“传播”的概念;随后,木子美的八卦文章,无意之中把博客发展成为一个“消费娱乐”的概念――也就是说,无论专业人士怎么研究博客、定位博客、争论博客,沉舟侧畔千帆过,“博客”在中国几年来的发展,已经不可逆转地被8700万网民共同塑造成一项“传播”+“消费娱乐”的互联网应用。

  因此,盛大入股新浪,抽象地看,只是陈天桥以资本优势,试图走个捷径,快速整合“传播”和“消费娱乐”,建立起一个巨大的“博客”应用。

  二、减法

  但这样的“捷径”其实可能充满风险。因为“传播”在新浪是一个异常成熟的应用;“消费娱乐”在盛大同样非常成熟。应用的整合应该在萌芽阶段就无缝集成,两项成熟的应用是很难整合的,双方资源配置都会做一个减法。打一个比喻,这就好比两个成年人结合,其实永远无法做到水乳交融,肯定会吵架,没准还会闹个离婚;而只有他们的孩子才是真的集成了两者的进化优势。

  陈天桥因为追求速度,冒了一个很大的风险。

  三、乘法

  盛大之所以试图快速建立一个巨大的“博客”应用,是因为互联网环境真的已经改变。在笔者的一篇文章《博客2.0版――关于博客商业化的不确定描述》中,我曾试图表述对现阶段互联网的认识:“互联网从其逻辑架构上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设计。但是要达到“去魅”的这个过程,互联网必须经历一个建构“门户”的“前互联网”时代。因此,国外有了yahoo,国内有了三大门户以及各种行业门户。这些“门户”,将信息和服务整合后,push给最终用户。现在,互联网的“门户”时代还在继续进行中。但是,真正代表互联网价值的P2P已经开始实质性发展。这其中,blog的流行、P2P客户端软件(Napster、bt)的流行、苹果公司ipod的畅销,即为代表。国内的马云也非常聪明地将业务范围从B2B扩展到C2C”

  同样在此文中,我认为“博客是数据结构化、界面友好化的P2P媒介(工具)”

  P2P应用的流行,就是现在的互联网。而我们都知道,“工具”其实是“需求”的具象体现,有什么样的需求,才会产生什么样的工具,所以概括而言,现在的互联网其实是一个P2P的互联网:person to person的互联网!每一个个体在互联网上的交流,倍增了个体的能力和需求;而“博客”正好是适应现今P2P互联网的P2P工具,一项真正的“杀手级”应用。

  盛大收购新浪,即是试图在全新的P2P(person to person)互联网时代,谋得先机。

  四、除法

  所以盛大收购新浪,对博客运营商来说,即是机会,也是挑战。所谓机会,盛大和新浪两强联手,已经改变了中国互联网的结构,P2P的互联网即将进入快速发展期,掌握了适应P2P互联网杀手级应用“博客”的博客运营商,机会多多;所谓挑战,也就是如何平衡博客应用中“传播”和“消费娱乐”两个方面。这点,作为参考,我们还是可以看看盛大和新浪:

  新浪的核心竞争力从来就只有一条:网络新闻;盛大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从来就一条:网络游戏。而两家公司的市场价值1:3。

  抛开资本运作因素,国外资本市场本质上确实基本反应了用户的意愿。所以上述情况可以简单地归纳为:对于具有8700万网民的中国互联网市场来说,“网络游戏”是“消费娱乐类互联网应用”,“网络新闻”是“传播类互联网应用”――在中国互联网上,“传播”的商业价值1/3于“消费娱乐”的商业价值。

  让互联网的归于互联网吧,如果不是企业级应用,P2P的互联网就是一个巨大的、世俗的消费品市场而已。

  总之,盛大收购新浪,其象征意义就在于:新浪作为“前互联网”时代的偶像,确实已近黄昏;博客,将会成为下一个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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