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当选“明日科技之星”可在校申请经费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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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 12:08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 苏军 报道 本报讯 昨天,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的推进上海市中学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上海将成立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办公室;被评为“明日科技之星”的学生,可在学校申请项目发明专利申请的经费资助。
实施意见提出,被评为“明日科技之星”的学生,在提出申请时,须点明项目的创新点,并提供知识产权查新报告,经区县教育部门初评推荐审核后,报上海市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办公室,上海市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鉴定后的结论,将有价值的项目,给予项目发明专利申请的经费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