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平竞争产生学术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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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 09:4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西北大学孟凯韬 公平原则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竞争也不例外。竞争的公平原则在于机会与条件相称。如果条件相同而给予不同的机会,或者实力相当而给予不同的条件,都是不公平的。非公平竞争现在不只在经济领域存在,在教育和学术界也大量存在。
唯成分论在中国持续了30年,因此不知埋没了多少可能为国家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现在虽然不看家庭出身了,但代之以过分看重隶属关系、年龄、头衔、职称、学历、学位等表面的、非本质的东西,而忽视内在的、实质性的东西,因而产生系统性关联偏差。不仅在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之间,而且在教师及科研人员之间,都存在人为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往往是条件相同而机会不等,甚至条件好的反而不及条件差的。 譬如:同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本是各具特色、各有千秋,彼此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然而,由于隶属关系不同,则在教学、科研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相去甚远。省属院校一般明显低于部属院校。一些省属院校在很多方面都受到经费的制约,甚至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开创性成果也难以推广;一些部属院校则倚仗资金优势与之争夺人才、争夺成果,甚至采取某些不正当手段(如有些院校规定,只要发表文章署其名就付给报酬)。这样不仅造成人才的无序流动,而且助长了个人主义,以致那些得陇望蜀、贪得无厌、忘恩负义、唯利是图的极端利己主义者只在本单位拿钱而不接受教学任务,文章也不署本单位之名,从而使本单位的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 又如:创新是科学的灵魂。不论对于人才还是对于科研项目的评价,都应以创造性为核心。然而,现实中往往并非如此,而是只重表不重里、只重名不重实、只重量不重质。注重职称、学位等,多少还有点道理。按年龄划线,将45岁以上的人排斥在外则大谬不然。要说完全是按年龄划线也不准确,年事和声望都很高者则是另当别论的。其实是论资排辈和贵少贱老并存,仅仅亏待了五六十岁的人———这部分人恰好处于年富力强、炉火纯青的时期。由于种种偏见和不合理规定,再加上腐败现象的干扰和评价体制存在的诸多弊端,学术评价中的冤、假、错案恐怕不在少数。其结果往往是,搞科研的没有经费,有经费的不搞科研。从事开创性研究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更是举步维艰。 如上种种,造成的必然结果是:学术精品难以出世,平庸之作俯拾即是,假冒伪劣招摇过市。别的姑且不论,仅就博士生导师而言,到底有多少人有过独创性建树、出过学术精品?恐怕还不到1/10。与此相反,一些开创新的研究领域———甚至创立新学科的学者,则由于受到传统的学科划分的局限,无法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他们所开创的事业也难以为继。然而并未到此为止。只要非公平竞争存在,上述情况还会发生连锁反应,进行恶性循环,以致旧知识不断重复,新学科难以生长,平庸之作和平庸之辈及假冒伪劣作品接连不断。这是一种可怕的情景,万万不可等闲视之! (作者系西北大学教授、哲理数学研究所所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