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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活化石 之所以称美国是一个电信资费管制进程的活化石的国家,是因为如今处于自由竞争状态的美国电信经历了较完整的电信资费管制从无到有、从严格到放松的过程。美国电信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展示了一般国家的电信市场的循序发展的基本过程,具有代表性。 纵观美国电信的发展史,可以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1876~1934年,从贝尔发明电话到1934年美国电信法制定,是电信发展的初始阶段。第二阶段;1934~1969年,FCC成立,AT&T独家垄断电信领域的阶段。第三阶段:1969~1996年,竞争的逐步导入,以及AT&T的解体,长话、本地电话各自分营,美国的电信业进入FCC管制下的竞争阶段。第四阶段:1996年新电信法颁布,电信业务进入全面竞争的阶段。应该说,在电信发展的每个不同阶段上,电信管制都起到重要的促进或改革作用,电信资费管制更是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资费特点 目前的美国电信市场处于开放竞争的状态,其现行的资费标准千差万别,个别运营商为了明晰资费和细分消费者群体,对一项业务就提供了几百种资费标准。概括起来,各项电信业务的资费有以下特点:1.固定电话资费 (1)本地电话资费 资费方式为包月制和复式计次两种。对同址同名的两部电话,用户可以根据用途选用不同的计费方式。 (2)国内长途电话资费 美国把国内长途电话资费进一步分成州内长途和州际长途,分别定价。以分钟为计费单元。 由于长途电话的线路成本占通信成本的比例越来越小,国内长途电话资费标准趋于与距离不相关,因此美国的州内长途资费与州际长途资费并不正比于距离,部分州内长途资费甚至高于州际长途资费。 在新的电信法颁布前,作为独立运营的经济实体的本地电话公司和长途电话公司不允许相互经营业务,而长途电话公司必须依靠本地电话公司进行用户端的接续,此时就产生了长途电话公司向本地电话公司支付网间接续费的需要。该网间接续费由三部分组成:传输费(计费单位分钟)、交换费(计费单位分钟)、接入费(分为计次制、包月制)。不同规模、实力的长途电话运营商根据自身业务量选取不同的接入费收取方式。 (3)国际长途电话资费 美国的国际电话资费基于资费的高敏感性,制定了各种资费政策中最灵活的一种。美国电信运营商根据使用量、使用时间、使用对象、拨叫国家的不同,依据有所差别的多样化的月租费,制定不同的通话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供用户选择。例如从美国打入中国的资费,在符合了一定的月租费下限和使用量下限标准后,可以享受很大程度的优惠。2.移动电话资费 美国的移动电话与国内目前一样,采取双向收费方式,即主叫、被叫共同支付通话费。理论上以分钟为计费单元。 为了应对激烈的通信市场竞争,美国各运营商在享有了自主定价权的基础上,在资费政策上大做文章,其移动通信资费没有统一按分钟计费,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多种多样。如Leap Wireless公司规定其无线用户每月支付一定费用后,可随意拨打本地电话;Nestel公司也推行了一种无线用户长途资费方案,把州际呼叫的费率统一为一个标准;Powertel公司引入了企业费率兜售方案,允许一家公司的多个用户共享一项打包分钟方案,在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基础上给予移动通信分钟通话的资费优惠,但条件是该公司必须有数条线路,并且保证各条线路月通话费超过下限。 总之,美国移动电话的资费呈现一运营商数制的特点,同一个移动电话运营商在不同的州,因其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同,竞争程度不同,资费政策也不尽相同,但其总的移动通信资费政策是:稳定使用量较小的业务资费,降低使用量高的业务资费,刺激用户的通信消费。3.互联网(Internet)业务资费 美国目前的互联网络使用费采用包月制,但由于美国的本地电话互联网使用费均实行包月制,部分网民长期连接在网上,造成网络资源的无效浪费,因此各网络运营商正在调整互联网收费标准,其资费趋势是实行按分钟计费。管制特点 实际上,在研究美国各项业务的资费情况时,我们发现,FCC的资费管制政策和方法对各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有很大的影响作用。美国在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为实现资费管制目标,采取了各有特点的管制办法。1.资产回报率管制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AT&T公司是电信业的垄断者,FCC对之采取“公正报酬率”的管制办法,即以成本为基础,规定其总的资产回报率上限,以此来确定资费水平。FCC为促进各项电信业务在当时均衡发展,允许各业务之间进行交叉补贴。2.资费上限和不对称管制相结合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期间,美国的电信市场已经逐渐导入竞争,竞争格局呈现为AT&T作为主导运营商,拥有超过半数的市场份额,各竞争运营商仅限于部分业务领域内开展竞争的局面。FCC将主导运营商如AT&T、7家地区电话公司和GTE作为管制重点,对不占统治地位的运营商不实行管制,即采取不对称的管制方式。 非统治地位的运营商及新加入的竞争者可以在资费上限的范围内自由调整。在开办新业务时,只需提前一天向FCC提交资费表;而对于如AT&T这样的主导运营商,在资费上限范围内做任何的资费调整都需要向FCC报批,开办新业务也需要提前一段时间将资费表呈送FCC。3.放开性的电信资费管制 自1996年美国新电信法出台后,长途电信公司和本地电话公司互不经营业务的状况被突破。长途电话、移动电话等领域的竞争加剧,AT&T逐渐失去了主导运营商的地位,竞争格局发生变化。FCC采取放开性的电信资费管制,各电信运营商可以在向FCC备案后,自行制定和调整业务资费,但FCC有权在认为运营商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进行干预。因此,现阶段FCC的管制措施一般都针对电信业发展和电信资费的变化需求而作出。如美国1998年开始实行的普遍服务基金(USF)附加费政策,规定对普遍服务进行补偿的办法,承担普遍服务义务或需要交纳USF的长途运营商可以将这一成本转嫁给用户。FCC为加大USF的资金规模用于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及急待发展的电信业务方面,决定提高USF水平。这一资费管制措施被认为加重了用户负担,已引起社会强烈的争议。又如FCC鉴于技术进步提高了本地运营商的效率,决定降低美国长途电话公司需要向本地电话公司支付的接入费标准,其具体的资费标准还在进一步研究之中。(编译海岸紫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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