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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维权被指恐吓式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0日 15:05  北京晚报

  就在媒体报道微软“黑屏”后遗症爆发,使一些关闭自动更新的电脑沦为黑客程序任意屠宰的“肉鸡”之际,又有几家外国公司的盗版维权行动因被指为“恐吓式营销”,而引起了舆论的争议。

  盗版维权被指恐吓式营销

  10 月底,北京一家服装设计公司接到落款为“加拿大某软件公司北京代表处法务部”发来的“法务函”,信中称这家服装设计公司“使用了非法渠道获得的软件……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司法诉讼”,而要想免除行政处罚和司法责任,必须到软件公司指定经销商处购买一定数量的正版软件。

  多次举报微软“黑屏”计划违法的律师董正伟说,近日接连有一些公司向他咨询,称他们也收到了类似的“法务函”。这些公司一般在接到“法务函”后,立即卸载盗版软件,并表示不需要这款软件,但这家外国软件公司的法务部门仍强硬要求“既然用过盗版软件就必须以购买正版软件的代价来补偿。”

  据说一些公司承诺愿意购买一套软件还不行,必须非要按照他们指定的数量和价格购买。这种营销方式颇令人微词,有人将其称之为“恐吓式营销”。主要的质疑包括三个方面:

  -质疑一:不知情使用也要买单?

  一家广告公司的代理律师称,他们是在网上免费下载的软件,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这个软件,属于善意使用人。

  有的客户表示,买电脑的手写板时,经销商赠送了一份设计软件,当时并不知道是盗版的,用过一两次后觉得没用就删除了,但没想到后来也接到了软件公司发来的法务函,称即使删除了也不行,仍然是盗版行为,也要购买正版软件。

  -质疑二:为何要指定经销商?

  一家设计公司在接到某外国软件公司发来的法务函后,立即删除了盗版软件,然后从上海一经销商处购买了3套正版的软件。可奇怪的是,当他们按照包装内的注册卡索取授权的时候,外国软件公司又不给序列号和授权,说这3套软件不能注册,非要这家设计公司去他们指定的经销商那边买高价货,同时又不否认其从上海买的是正版。

  -质疑三:营销方式先诈后磨?

  在印刷公司工作的曹先生接到一个软件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说为了促销,准备寄给他一套免费试用的设计软件,然后详细问了他所在公司设计软件的使用情况,特别是某种外国设计软件有几个同事用、用来设计什么,都问得一清二楚。未设防的曹先生悉数告知,但不久后他收到的不是试用软件的光盘,而是一封落款为某外国软件公司的“法务函”传真。

  还有的公司根本没使用过盗版软件,也遭到频繁的骚扰。“我们收到过某外国公司法务函,说我们一家工厂有几十台电脑用了盗版软件,”朱先生说,“可笑的是,我们那家工厂只是注册了,还没有实体。”他认为,这种维权方式成了有罪推断,看你像贼就是贼。

  律师:和敲诈勒索没有区别

  在网络上,免费下载或试用的各类软件链接数不胜数。“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盗版软件?”网友小新的电脑里就装着几个网上下载的免费软件,他担心这些软件也埋着“地雷”,说不定哪天就引爆出一堆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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