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表示撤销诉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4日 13:15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9月3日电(记者 刘丹 王蔚)《第一财经日报》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经磋商后,于3日发布联合声明,富士康科技集团表示从声明之日起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 联合声明指出,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本着“和谐发展、善意解决”的精神,富士康科技集团同意就《第一财经日报》相关诉讼案自本声明发布日即撤销。
台资企业鸿富锦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员工权益问题,起诉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向王、翁二人索赔。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第一财经日报》是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北京青年报社联合主办的财经类报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