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关于WAPI进展的披露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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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00:10 新浪科技 | |||||||||
新浪科技讯 本来被认为回力无天的中国WAPI标准在最后一刻迎来了新的转机。北京时间12月7日晚间,新浪科技从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秘书处独家获悉,WAPI在几经周折之后,终于被国际化组织认可,从而迈出了成为国际标准的第一步。 在11月12日结束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 SC6全会上最终形成决议,WAPI和美国IEEE 802.11i提案将并行在国际标准组织ISO/IEC JTC1 SC6内推进,并列入明年二月的SC
以下为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关于WAPI进展的披露公告: 2004 ISO/IEC JTC1 SC6 全会简报 ——WAPI 国际标准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概要]:由于美、英等国设置种种障碍,我国推进WAPI 标准成为国际标准的工作困难重重。但在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宽带无线IP 标准工作组的不懈努力下,日前国际标准推进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04 年11 月12 日结束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 SC6 全会形成决议,WAPI 和美国IEEE802.11i 提案将并行在国际标准组织ISO/IEC JTC1 SC6 内推进,并列入明年二月的SC6 WG1(第一工作组)工作会议议程,有望成为国际标准。 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后,WAPI 国家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的工作仍在积极推进,并于2004 年11 月8 日至12 日在美国奥兰多举行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 SC6 全会上取得阶段性成果。相关的会前形势、签证受阻、会议过程及成果等三方面情况通报如下。 一、会前形势 2003 年12 月11 日至2004 年5 月11 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 在各个NB(国家团体)内对无线局域网国际标准ISO/IEC DIS 8802.11 进行为期五个月的快速流程投票。由于其中的无线局域网安全体制仍采用WEP 机制(WEP 机制已被国内外广泛证实存在众多安全漏洞),中国国家团体(JTC1 的积极成员,即P 成员体)投反对票,并随后向JTC1 SC6 提交了标准工作组起草的关于反对票的评论文件。 2004 年7 月26 日,中国国家团体向JTC1 和SC6 提交标准工作组起草的WAPI 国际标准提案,并在提案中明确表示:鉴于该提案在中国已经得到实施,建议走快速流程。但JTC1 秘书处将该提案于2004 年8 月2 日以普通流程的形式向各个NB 发布,并开始为期3 个月的评论期。关于为何没有进入快速流程的问题,中国国家团体没有接到解释和说明。 2004 年8 月26 日,英国国家团体向JTC1 SC6 提交文件,声称“英国不同意中国向JTC1 直接提交提案,因为该提案在美国IEEE 标准体系中没有名分,同时建议中国将提案直接向美国IEEE 进行提交”。此后不久,在没有征求意见并提供解释的情况下,中国的WAPI 国际标准提案被JTC1 撤销(从流程中撤出)。 2004 年9 月15 日,英国国家团体向JTC1 提交了IEEE 802.11i 国际标准提案(和WAPI 均为增强无线局域网安全性的提案),被JTC1 受理,并进入了快速流程,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评论期。 2004 年10 月15 日,中国国家团体针对上述一系列流程中对中国的不公,并结合IEEE 802.11i 国际标准提案中的技术问题向JTC1 和SC6秘书处提交文件,不同意IEEE 802.11i 国际标准提案进入快速流程,并建议在SC6 奥兰多会议上进行相关内容的讨论。 从以上事件来看,会前的总体形势是:中国WAPI 提案明确以快速程序提交后,却被JTC1 秘书处(美国标准化协会ANSI 担任)以普通程序受理,后又被无理撤消,且在该过程中既没有征求意见,也没有提供解释;此间在我国上述提案之后提交的IEEE 802.11i 标准,反而进入快速程序表决。在美、英等国家团体的操作下,中国WAPI 国家标准提案形势危急,阻力很大。 二、签证受阻 为切实推动WAPI 国际标准提案工作进展,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国国家团体决定参加2004 年11 月8 日~12 日的SC6 奥兰多会议,并于2004 年9月底即开始组团。代表团由政府主管部门和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包括:国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谢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李建东教授、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黄振海博士、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张变玲博士、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吴东亚博士、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徐冬梅高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澄经理。 中国代表团成员此行参加SC6 奥兰多会议,是代表中国国家团体执行本次会议任务,按照有关要求均持公务护照,并提前一个月将全部资料向美国驻中国使馆进行了提交。中国国家团体明确提出要求美使馆能将预约面谈时间尽可能提前,这样即使出现意外,将有时间和美国会议主办方联系采取措施以力求赴美。 但是美使馆一再推脱,坚持将面谈时间放在会议开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1月5 日。11 月5 日上午是美国时间的11 月4 日晚上,这就意味着如果签证出现意外,根本没有时间进行补救。 11 月5 日早上,中国代表团6 名成员(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澄经理在美国公干,届时将直接与会)到美大使馆面谈。结果除两名管理人员外,全部四名技术专家全部遭拒。其中包括会议既定的、陈述中国WAPI 国际标准提案的两名发言人,也包括多次赴美从未拒签的专家。 全部技术人员签证受阻使得中国国家团体没有机会针对中、美提案进行讨论,美国作为本次国际标准会议的承办国,没有履行JTC1 导则规定的会议承办国的义务。JTC1 导则的7.3.4 中明确指出,“任何希望承办会议的国家团体应首先保证其所在国对以参加会议为目的的技术委员会的所有P 成员体代表的入境没有限制。” 在会议期间我们了解到,在所有的参会国中,只有中国国家团体的专家遭到了拒签。 三、会议过程及成果 面对美、英等国设置的一系列障碍,中国代表团在经历十三个小时的飞行颠簸抵美后,即连夜召开预备会议,审时度势,精心准备,并在第二天全会伊始即打破常规以抗议声明先声夺人,阻止了原定的、不利于中国WAPI 国际标准提案的会议议程,争得第一个发言机会。这一经过彻夜准备的长篇发言为最终取得阶段性成果奠定了基础。 在发言中,我代表团全面阐述了我国参加此次大会的立场(见附件),并指出上述一系列针对WAPI 事件“不合程序、欺骗、阴谋和歧视”的本质,违背了国际标准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影响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独立性,动摇国际标准的权威性。发言在与会代表中引起强烈震动,我代表团提出的立即成立项目组的要求得到了各国代表的广泛认同,大会当即成立了项目组,并于第二天给出书面答复意见;连一贯反对WAPI 标准的美国IEEE 802 副主席、IEEE802.11i 起草人等美国代表也不得不首次以书面方式表示“WAPI 与11i 并不互斥,可根据需要调用”。 中国代表团紧紧抓住有利形势,又连夜回复了上述两文件,进一步策略性的提出于第二天会议专题讨论两提案的建议,并成功得到了会议主席以及各方的赞同,并最终在全会形成决议:“SC6 WG1 下次会议将于2005 年2 月21 至25 日在德国法兰克福召开,……会议内容包括WLAN 的安全问题。” 随着局势朝着有利于我的方向进展,中国代表团及时作出书面声明,表示将会认真考虑两技术提案共存的新的建议,并将组团参加ISO/IEC JTC1 SC6 下次会议。目前,上述文件已形成全会最终决议,发送至SC6 各国家成员体。 更为重要的是,经我代表团据理力争,会议重新修改了《ISO/IEC DIS 8802-11快速程序投票的意见汇总报告》,明确提出:“……鼓励中国提案向JTC1 SC6 提交,如获通过,将成为国际标准ISO/IEC 8802.11 的补篇”,并在结论中指出:“……(WAPI 与IEEE 802.11i)是两种可供选择的安全模型,目前正在SC6内独立、并行地推进。” 在本次会议上,中国代表团还粉碎了美国方面一直以来企图通过将中国标准工作引入“中国国家标准——美国行业协会标准——国际标准”的怪圈从而封杀中国标准创新的企图,正面封堵了只要中国相关技术标准涉及美国IEEE 标准领域就将由其决定命运的陷阱。我代表团在会上全面驳斥了有关“我国WAPI标准提案应先纳入美国IEEE 标准组织的流程和评估,评估通过后成为IEEE 相关标准的一部分,再由IEEE 提交进入ISO/IEC 国际标准”的谬论,明确指出这一违背国际标准制定规则的做法,不仅损害了我国作为主权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应有权益,更是对国际标准化基本组织原则的公然违背和藐视。经过激烈交锋,我代表团坚持原则,立足中国有权直接参与相关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中国不会由于着眼于眼前利益而放弃中国在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家成员体属性,有力的捍卫和巩固了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长远利益,而且也在危机中推进着WAPI成为国际标准的进程。 同时,会议对美国多个不合理提案和要求,也仅在最终形成的全会决议中作了如下极为有限的回应:“SC6 责成其秘书处将中国提案转发给 IEEE 802(特别是IEEE 802.11),以便查阅信息”,这意味着WAPI 成为国际标准的流程将只会在ISO/IEC 内部完成,IEEE 的意见都将不能作为WAPI 成为国际标准中的参考和决定依据,而仅限于查阅。 在本次ISO/IEC JTC1 SC6 全会上,中国代表团有理、有力、有节的维护了中国全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权益,在国际会议上批驳了企图遏制中国WAPI国际标准提案的卑劣伎俩,奠定了WAPI 提升为国际标准的基础并加快了进程,也扩展了中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空间。中国标准国家团体开放、合作和务实地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态度,广泛赢得了各国代表团的尊重和赞誉,全会最终通过了2007 年在中国召开SC6 全会的决议,此项决议也是中国有能力实质性参与并主导国际标准化工作的体现。 我们相信:在包括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认监委、国标委、国密办等相关部委的领导和通力协作下,在标准工作组全体成员的切实努力下,加大与其他国家的协调和沟通力度,WAPI 成为国际标准之路将会越来越光明。 宽带无线IP 标准工作组 秘书处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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