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网络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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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 09: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二日电 (记者 赵胜玉)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江泽慧今天在此间说,中国将建立健全全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代理网络体系、测试网络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完善林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优惠政策,力争拥有更多的林业植物新品种自主知识产权,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体系,加强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 由中国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联
江泽慧表示,引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既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步骤,又是一个国家有效利用植物遗传资源的重要手段。目前,中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林业的跨越式发展迫切需要有效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鼓励育种者培育更多、更好的植物新品种,以改善中国的生态状况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在已完成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中,国家林业局将林业知识产权保护列为林业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开展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为中国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了解,植物新品种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通过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方式,保证培育新品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新品种拥有排他的独占权。一九九七年中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一九九九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截止二00三年底,已有五十九个林木、木本观赏植物和经济林植物品种获得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