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信:大学电子阅览室怎能“变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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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15:25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5月26日电 新华社记者 李永文 大学电子阅览室本是供学生查阅学习资料的场所,不能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行为。但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却“生财有道”:将之拿出去联合经营,安装了各种流行
上网聊天打游戏来赚钱。如此一来,阅览室的学习教育功能又怎能发挥? 5月25日晚上10时左右,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来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电子阅览室,进去时发现里面的50台电脑前挤满了上网的学生,上网者大多在网上聊天或者打网络游戏。阅览室的收费记录显示,学生来上网需要按照1元/小时和1.5元/小时的标准交费。 承包经营阅览室的徐义说,阅览室收费经过了学校同意,并且采取学校提供场地、她提供电脑的合作方式。阅览室上午主要用于学生上课,从上午11时30分到晚上10时的大部分时间用于对外营业。 工商执法人员对阅览室的电脑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里面存储的主要是网络游戏、聊天工具和电影,功能与网吧电脑相同,并且收取学生上网费用,本身具有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性质,却没有按照规定到文化、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商人员马上对现场进行封存,准备进一步调查处理。工商部门正在现场详细调查时,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和保安竟然开始阻挠重庆媒体记者的采访,不准记者拍照,甚至还阻拦记者出学校的大门。 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何华丽说,电子阅览室是图书馆的组成部分,应该按照图书馆的管理规定运转,主要用于公益性的服务,不能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不应该进行承包、出租或者联合经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