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脑量刑:把法官搁哪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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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 09:1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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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陈西湖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发出了一套《规范量刑软件管理系统》,据称只要将被告的犯罪情节输入电脑,几秒钟后,电脑就会根据其储存的法律条文,对被审判人作出适当的量刑。(据5月23日《新京报》报道)
要想让司法审判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就需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运用各种综合因素来完善审判过程。而电脑技术运用到司法审判中,也只能起到一种技术支持作用。从本质来讲,不论是哪种电脑技术,其所承载的精神价值使命实际上还是由人来设定的。实践证明,电脑程序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往往要远远落后于人本身设计程序所期望的价值程度。况且,决定司法审判公平与正义的因素很多,比如法律制度的健全程度、法官业务素质能力的高低以及法官的职业道德程度。而电脑量刑,将置法官于何处?说不必实行也不为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