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 正文

新闻调查:64%网友对垃圾短信只得无奈删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14:17 赛迪网

  【赛迪网讯】2月26日,河北冀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红志收到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是关于他诉讼中国联通公司河北分公司向向其手机发送商业广告及其他垃圾短信息,调解书要求被告停止向原告马红志发送商业广告信息。这个结果可以说是皆大欢喜,原告觉得利益受到维护,而被告也巧妙地利用冗长的诉讼程序控制住事态,避免进一步的连锁反应。

  随着国内手机用户人数的稳步上升,手机短信成为继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拇指经济”这块诱人的蛋糕给运营商带去丰厚回报的同时,用户却为层出不穷的烦恼所困扰,除了通话质量资费标准,垃圾短信的遭抱怨指数常年名列三甲之列。估计大多数手机用户对下边这种情况都不陌生,不管是半夜高卧,或是午间小憩,也许是高朋满座,或是故人相聚,当然还有领导发言,太太训话之时,忽然手机铃声大作,急忙跑去查看,一按键,“轻松搞定十大美女,发短信LM到1111开始最亲密接触”;“还等什么,万元大奖等你拿,速发短信至2222”,除了金钱美女,也少不了办证卖药算命装潢之类。元元受垃圾短信之苦已非一天两天,从前以为是自己时运不济,遭此厄运,现在才知道原来是环球同此凉热,广大人民群众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于是推出了最新一期的元元调查:

  河北律师状告联通终被调解,手机用户在使用短信服务时有权拒收通信运营商发送的各种商业广告短信,你如果收到骚扰短信如何处理?本次参与调查的共4095票,投票结果如下:


   其中选择“直接告上法庭”的有817人,占到调查样本的19.95%,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骚扰短信属于强迫消费,同时马红志律师在对联通的诉讼中还引用了《电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服务。而运营商未经用户请求或选择,向用户手机发送大量商业垃圾信息,使用户被迫接受,侵占手机通信空间,必然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但是运营商却表示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商业短信的发送。在马洪志诉联通案有了正式判决结果之后,手机用户也能“援例办理”,但是长达8个月的审理过程以及繁琐的诉讼程序,也让很多人在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时显得很犹豫。

  选择“打电话征询运营商”的有650人,占到调查样本的15.87%,在被短信弄得心烦意乱之后,不愿花时间打官司,而选择和运营商交涉也是无奈选择。元元试着拨打了运营商们的服务电话,申请取消垃圾短信,服务员均表示可以办到,但有着一系列的手续等待本人去完成,而其中有个服务员对元元想取消垃圾短信表示理解,但接着说免费的“公众短信”是无法取消的,除非元元同意把整个短信收发功能停掉。这些都是让用户无法接受的条件。

  打官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运营商协商又需要接受苛刻的条件,这也就无怪乎有2628名网友选择“看后删掉”,这项比例在调查样本中高达64.18%,是啊,也只能看后自己删掉了,不自己删还能怎么办呢?让运营商来帮你删?话说到这份上,似乎有些令人绝望,不过情况并非没有好转的迹象,针对手机“信骚扰”的现象,已经引起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两会”中就分别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议案,呼吁立法来管理短信。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拟定了《关于短信息的立法管制建议》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如果获准通过,这些垃圾短信将被法律扔进垃圾堆里。

  作者:元元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48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