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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性骚扰受害人首次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2日 08: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不堪下流短信骚扰,闫女士将邻居齐先生告上法庭,索取精神赔偿3000元。昨天下午,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判决齐先生赔偿闫女士1千元,这是该市首次对此类性骚扰案件判决精神赔偿。

  闫女士称,去年底,齐先生频频给她发送内容下流的手机短信。“他这样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和自尊,更使我家庭产生隔阂”闫女士在法庭上十分激动,几次在法庭上说不出
话来。齐先生承认发送短信的行为,但他认为这只是开玩笑,不同意进行精神赔偿。法院认为,由于齐先生对闫女士出于性意识的故意,在违背闫女士的主观意愿下,以发送淫秽性和威胁性的手机短信方式,侵扰了闫女士保持自己与性有关的精神状态愉悦的性权利,故齐先生的行为构成了性骚扰。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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