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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法为依据 中国消费者维权进入“网络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1日 10:24 中国新闻网

  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首次推出一种新的维权模式——“消费者与经营者网上和解平台”,并于今天开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滕佳材指出,该平台以《消法》为依据,探索新的投诉和解模式,以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维权,为消费者解决切实问题。

  他说,在中国消费者运动初期,上街宣传咨询是重要的活动形式之一,但对拥有数百万甚至千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讲,这种方式有必要进行改革创新,以求最广泛动员消费者,
形成各类消费者的问题都能顺畅解决的良好局面。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截止到二OO三年十二月底,中国互联网用户达到七千九百五十万,居世界第二位。滕佳材说,随着时代的进步,消费者的问题不断发生变化,靠消费者协会自身的力量也只能解决“冰山一角”。为使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维权活动中来,大大推进中国消费者保护运动进程,这一重任只有互联网才能承担。

  今年三·一五活动期间,消费者协会决定与搜狐网合作,在网上开展系列活动。中消协负责人表示,网上和解平台依托于“在线三一五”网站,以疏通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联系为主要方式,为双方建立直接联系,协商解决争议。而和解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直接面对面地解决问题,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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