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华为的知识产权较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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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 18:26 ChinaByte | |
刚进入2003年,一起知识产权官司就震动了世界。1月23日,思科正式在美国起诉华为,称华为涉嫌盗用、抄袭了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并侵犯思科的其他多项专利。6月6日,美国法院发布初步禁止令,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软件源代码。10月1日,案子峰回路转,思科与华为签署协议,中止了诉讼,并为诉讼最终终止达成一致。 思科和华为,是两家同样令人尊敬的企业。思科与华为间的争执,是一个国际巨头 旧闻回放: 2003年1月23日:思科向美国德州地区法院起诉华为公司及华为在美国的子公司FutureWei,指控华为涉嫌盗用思科包括源代码在内的IOS软件,抄袭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并侵犯思科其他多项专利。华为随即发表声明,强调华为及其子公司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2003年2月4日:思科在向法庭递交的文件中称,华为在设法消除美国市场上的证据,阻止美国法庭就思科的指控作出判决。而华为则称他们已经停止在美国市场出售和经销这些产品。 2003年3月20日:华为与3COM成立合资企业——华为-3COM公司,共同经营数据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新公司总部设在香港,由华为控股。 2003年3月25日:诉讼案第二次开庭,3COM公司CEO为华为作证称华为没有侵权行为。 2003年6月6日:美国德州地区法院发布一个初步的禁止令,判决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有争议的一些路由器软件源代码,包括操作界面以及联机帮助支持文件。 2003年7月22日:3Com公司宣布,它已经获得必要的美国和英国政府颁发的出口许可批准。这样,3Com公司就能够和华为技术分享与合资公司有关的3Com公司在美英研发的技术,合资公司的主要运营设在中国。 2003年10月1日:思科与华为签署一份协议,以中止在德克萨斯州地区法院的未决诉讼。作为该协议的一部分,两家公司已就一系列行动达成一致并预期,在全部实施该等行动以及独立专家完成审核程序之后,该诉讼将得以终止。 2003年10月29日:来自路透社、彭博资讯、科技日报、ChinaByte等国内外二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应华为公司之邀,首次参观了深圳华为总部,并与包括常务副总裁费敏在内的华为高层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