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画报》:私人飞机的春天到来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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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2日 14:54 《中国科技画报》第12期 | |
中国发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在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中国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张耀宽表示,在该《条例》颁布前,中国对私人飞机的上天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近几年有人随意驾驶私人飞机或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玩耍,严重威胁了飞行安全。 将要实行的《条例》就私人飞机、私人飞艇等都列入了所规定的航空器范畴,并给予它们正当“名分”。《条例》实施后,可为私人飞机上天提供四方面的便利: 减少了飞行任务审批程序。针对过去通用航空活动都要先报批任务,后报批计划的做法,为方便用户,同时又能保证对重要地区和敏感活动的有效管理,《条例》规定了除涉及领空安全管理范畴的五种飞行活动必须提供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外,其余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均可直接提出飞行计划申请。 简化了飞行空域使用手续。原来通用航空器使用空域是“一事一报”,审批手续繁杂。《条例》实施后,可一次申请划设临时空域,长期使用,最长时间可达一年,大大简化了飞行空域使用的审批手续。 缩短了飞行申请批复时间。原来要求在飞行任务一周前提出申请,现改为普通任务只需在飞行前一天的十五时前提出申请即可,空管部门最迟在前一天的二十一时就给出批复意见。而遇到救护、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时,还可在飞行前一小时提出申请,空管部门会在飞行前十五分钟做出批复。批复时间的缩短,大大方便了私人飞机的上天飞行。 改革了飞机放飞制度。过去,飞机能否升空,一般由空管部门说了算。参照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和中国公共运输活动机场放飞接收的办法,《条例》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能否起飞、着陆和飞行,由机长(飞行员)根据适航标准和气象条件等最终确定,并对此决定负责。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管理者与用户在接收放飞问题上的矛盾,有利于充分发挥机长(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 张耀宽表示,此《条例》的实施,一定能促进中国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从而大大方便航空用户的飞行活动,不久的将来,私人飞机就像汽车一样,会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 但一些专家提醒人们,政策放开自然是好事,可这并不意味着私人飞机市场能马上激活。即将开张的国内首家直升飞机制造公司---上海西科斯基公司负责人认为,我国空域的放开是局部的、渐进式的。《条例》虽然改变了“一事一报”制度,但如果要申请不同的临时空域,仍必须一次次经过审批。而私人飞机作为交通工具,其空域必然时常变动,比如说从上海到无锡,就属于不同的空域。“应该说《条例》对在特定空域作业的民用航空器,如用于喷洒农药的飞机,方便了很多,但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私人飞机,刺激还不大”。 上海达天飞艇制造公司负责人说,国内通用航空活动还不多,真正私人航空器就更少。私人飞机、飞艇等市场要火起来,还需要大量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停机场地、驾驶员、维修服务人员等等,这些市场的培育需要长期的过程。 专家认为,就目前国内各方面条件而言,《条例》所体现的局部放开是完全合理的。在美国,私人小飞机有20多万架,这与其发达的国民经济、完备的配套设施是相一致的,我国距此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中国私人飞机的黄金时代,还有很长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