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评论:佳木斯警方有权立案侦察窃密案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 08:55 网友 | ||||
|
网友 IP:211.149.83.*与IP:24.69.255.* 在2003-08-22 06:21:23就“新闻调查:原华为员工涉嫌窃密而遭遇拘捕?”发表评论 佳木斯警方有权立案侦察窃密案 网友A:“那位大虾给说说?佳木斯警方认同华为的指控就可以到浙江抓人关到深圳? 网友B:“根据我国刑法,作为侵权地点之一的佳木斯有权立案侦察,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羁押。作为盗窃发生地的深圳当然有权审理此案。 网友A:本来在思科和华为之争中,很希望华为能赢。而且,如果华为是向法院起诉,如思科起诉华为一般,华为和员工的纠纷,道理似乎也偏华为一边。 但是,华为联手警方如此做,则太过分。官司赢了,倒还罢了。输的话,法制国家中,你害垮人家公司,和害人坐年把年冤狱,把华为都赔了都不够。华为如果赖得干净,说都是警察惹的祸,那岂不是要国家赔偿帮华为清除竞争对手?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