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勿给读者造成不良暗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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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6日 18:09 南方都市报 | ||||
石念军 据8月4日某媒体报道,一伙少年以下药麻醉、暴力威胁等手段,肆无忌惮地轮奸年轻女子,疯狂作案20多起。末了,报道专门指出,“在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中,单亲家庭的就有7个”。 这些少年的行为固然令人发指,但在以客观公正为原则的新闻报道中出现这样暗示性极强的话语,却同样不能让我们无动于衷。事实上,某些媒体早已习惯这样牵强的联系犯罪嫌疑人与其生活环境和社交背景,以达到暗示、分析其犯罪动因的“效果”。在他们看来,生活在“单亲家庭”,缺少父母的管教和爱护,是这些少年犯罪的主要动因。正如许多人深信青少年的性犯罪和“不良”书刊、黄色光盘有关系。他们习惯上统计,有多少性犯罪的青少年看过“不良”书刊和黄色光盘,而从来不考虑这样立论是否正确。 我认为,这些少男少女之所以成为“犯罪嫌疑人”,是因为他们实施了犯罪行为,与他们的“单亲家庭”以及对“性”的接触并不见得有什么确定的必然的联系。 从本质上讲,“单亲家庭”不过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几位青少年的“家庭档案”,属于隐私。新闻媒体以报道新闻事实为己任,并没有进行推测和暗示的必要,况且他们常常并不具备这种能力和资格。在西方传媒界,描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本身是不为其业界规范所认可的,因为这会对读者造成不良暗示,从而误导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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