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及公众不容忽视 舆论监督推动司法公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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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3日 10: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娄国标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6月16日,云南省高院向社会宣布:云南省各级法院将建立一条新闻媒体对司法机关舆论监督的“绿色通道”,新闻记者可以通过情况反映、内部反映、建议书等形式,向法院反映存在的各类问题,由法院在限定时间内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记者。 这些年,正是因为舆论监督的有所作为,使得一些地方群众关心的案件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公之于众,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客观上也起到督促法官依法、及时、准确断案的作用。 或许有人会担心:一旦舆论监督的“绿色通道”建成后,会不会由于媒体和司法两个系统之间工作方式方法的差异及评判标准的不同,而影响法官的公正裁决、干预了司法公正?事实上,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大前提是,国家司法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发展。而这也是我们的新闻媒体所追求的。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干扰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因素不同程度地存在。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舆论监督的力量不容忽视。正是借助于媒体及公众舆论的关注和监督,才使得个别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摆脱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的干扰成为可能。 云南省各级法院建立舆论监督“绿色通道”,为新闻媒体加强对司法机关自身建设的监督提供了一个更为便利的平台与载体,司法机关的言行举止更多地要置于媒体的镜头前和群众眼光的监督下。这对于杜绝当前个别地方时有出现的暗箱操作、司法腐败、公权私用等,有重要作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各自恪尽职守的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也不可能互相取代。在构筑法律的威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我们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同时,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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