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宇软件26.46%法人股转让 华盛达成其最大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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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 12:17 上海证券报 | |||
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报/招商证券 薄继东 新宇软件:将公司2910.54万法人股以每股1.896元价格协议转让华盛达集团 新宇软件(600687)董事会今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法人股股东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2003年6月1日与浙江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长沙新宇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910.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以每股1.896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华盛达集团。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华盛达集团将持有新宇软件法人股2910.54万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新宇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 作为计算机软件类企业,本该具有低投入、高产出的特点,但该公司今年首季业绩却出现了经营性亏损。从此次转让情况看,原有大股东似乎对公司失去了信心,宣布停止建设长沙新宇软件园,并称转让其所持的全部股份。根据目前情况,新股东入主后是否改变公司主营业务将成为其基本面上能否扭转被动局面的关键。从技术形态上看,此消息对该股短线走势影响不大,操作上观望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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