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周刊:苹果的“音乐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7日 09:49 互联网周刊 | ||
本刊记者 黄燕 失意于电脑市场的苹果在网络音乐上颇有斩获,这会是它柳暗花明的下一个方向,或者仅仅是一个白日梦? 个人电脑生产商苹果5月14日宣布,公司最新推出的在线音乐商店“iTunes Music iTunes服务综合在苹果的iTunes音乐软件项目中,该服务将允许消费者免费聆听任何单曲的前30秒,并能从专集的标签、艺人、歌曲型式和标题搜索歌曲。用户只需付99美分就可以获得一首歌曲,并且能够把它烧录进CD、PC或者苹果的iPod中。iTunes的火爆还带动了苹果iPod播放器的销售,公司上个周末售出了2万部最新款的iPod,并收到了超过11万部的订单。 最合适的音乐商店 分析人士和管理专家把苹果的成功归结于它创造的独特服务形式,“iTunes取得的良好业绩显示出,苹果推出的这种服务形式最适合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合法的电子音乐。” 和Napster的P2P在线音乐共享不同,这次苹果公司推出的iTunes音乐商店是合法的,苹果说服了五大唱片公司改变先前那些严厉的策略和条款,并同意这种潜力巨大的商业模式。但iTunes不同于收取月租费的PressPlay、Musicnet等在线音乐收听,苹果公司并没有采用那种强制性的订阅制度、不菲的费率和复杂的价格机制。在iTunes Music Store,用户仅需支付99美分就可以从来自5大唱片公司的20多万首歌曲中挑选一支,然后他们就可以无限期拥有这些歌曲,并在三台Mac计算机之间共享以及在任何一部iPod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上播放。尤其吸引人的是,用户不必另外注册就可以任意将歌曲刻录到CD光盘上。 虽然免费的P2P网络音乐共享盛极一时,但是它提供的音乐质量没有保证,而且到目前为止这项业务仍然是不合法的。相比之下,苹果的iTunes采取了统一编码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歌曲的高质量,并且价格低廉、使用规则灵活,这就促使更多的消费者愿意花钱购买苹果提供的这种有保障和连续性的服务。 下一个媒体新星? Napster的追随者们抨击苹果已经背离了自由与共享的精神,“iTunes本质上就是一种以自由下载形式出现的商业服务”。但只要看看苹果2003年第2季度的财务报告,人们就会了解乔布斯的苦衷。公司营收由2002年同期的14.95亿美元下降到了14.75亿美元,获利则从4000万美元疯狂缩水为1400万美元,每股盈余也从0.11美元滑落到了0.04美元。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不难理解,以造型特立独行著称的苹果早已丧失了电脑市场的大片山河,现在Mac用户在整体用户中还不到3%,所谓“面向专业人士”的定位并不能掩盖它在这一市场的失意。因此,抓住时机从音乐突围,并顺理成章的进入媒体领域似乎是苹果自然而然的选择。 尽管目前iTunes业务只针对Mac用户,但是苹果公司已经宣布将于今年底将这一业务移植到Windows系统。届时,Windows版的iTunes业务将具备Mac版95%以上的功能,用户仍然可以访问网络音乐店铺、将购买的音乐歌曲直接下载到iPod等等。由此看来,苹果对在线音乐的期望值远比现在更高,它甚至可能会把数字媒体业务摆在计算机硬件之前。IDC的分析家认为,借这次推出的iTunes业务,苹果公司无疑已经站在了数字音乐销售市场的最前沿。媒体专家则指出,今后唱片业界将出台更加宽松的许可制度以及更加灵活的使用规则,而随着这些制度和规则的出台,未来数年间类似于iTunes的业务会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Yahoo!、AOL以及传统零售商Best Buy等公司都将成为苹果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