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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田利平报道 昨天,26个民间科技奖项设立者拿到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颁发的批准证书。这是继不久前国家第一次颁发5项科技大奖后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第一批科技奖励。 社会力量设奖指的是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设立的奖项。记者发现,在这26个民间科技奖项中,有12个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他们大多是我国著名的科学家,如李四光、邓稼先、詹天佑等。此外有的以公司名称命名,如杜邦。有关人士说,对奖励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要从严掌握,只有少数全国性的一级学会和全国性的行业协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经审定准予登记,如中华医学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等。 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科技奖励管理不够规范,设立的奖项太多,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许多奖励甚至带有欺骗性质。为此国家不久前对此进行了规范,面向全国的科技奖项中,由国家设立的只有5项大奖。不久前吴文君和袁隆平各获得的500万元奖金就是规范后首次颁发的最高奖励。除了这5项大奖外,各部委此前设立的奖励一律取消,但国防、国家安全等部门由于情况特殊除外。而面向全国或跨省的社会力量设奖则必须由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审批。这次26个民间奖项就是规范管理后首次经过审批设立的。 按照规定,这26项社会力量设奖在依法开展科技奖励活动时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但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推荐参加社会力量设奖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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