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札记:生态建设要谨防“样板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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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6日 14: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6日电 新华社记者殷耀丁铭 近年来,在国家支持和地方努力下,西部地区生态建设呈现出了喜人的态势,再造秀美山川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有的地区也出现了一些生态建设的“样板工程”。从表面上看, 记者在这些地方采访时发现,不论上级部门检查、各级领导参观,还是新闻媒体采访,都会被安排到“样板工程”去一睹风采。内蒙古西部某旗的一处“样板工程”,记者就曾参观过7次。 生态“样板工程”带来的危害不少。大多数“样板工程”是图虚名,误实效,中看不中学,树了一个点,误了一大片。不少地方为搞生态“样板”,把各种资金“捆绑”起来,专树一个典型,造成人力、财力、物力上的巨大浪费,还助长了不正之风和形式主义的抬头。最为严重的是,一些“样板工程”的建设,由于违背自然规律,造成劳民伤财。有个县花了近2000万元,不切实际地在年降雨350毫米以下的丘陵高地建设了一条长62公里、宽124米的“形象工程”林带,但这条林带的杨树实际成活率最多为20%,成活的杨树也是“小老头树”,结果大旱之年在路边留下了一排排干枯的树棍。 一些地区所以热衷“样板工程”,不外乎有以下原因。一是为了套项目、争资金。目前,我国生态建设项目众多,投资渠道也很多,为了能多上一些项目,争取更多的投资,有些地方政府不惜集中财力搞“样板工程”,以套取新的生态建设项目和资金。二是捞政绩。有的地方领导为了兑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承诺,同时也为了捞取提升的政绩,便不顾当地的实际,千方百计地搞生态建设“样板工程”。三是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导向有关。如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规定,还林可以享受8年高额补助,而还草只有2年低额补助,从而导致一些地方为了多得补助而盲目造林,不顾效果和效益。 生态建设是一项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通过一两个“样板工程”解决问题,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切忌搞花架子,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生态建设项目审计跟踪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生态建设项目失误追究制度,加大对搞形式主义“样板工程”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在此基础上,应加强生态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杜绝形式主义和“样板工程”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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