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吃野味为何遭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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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4日 17:26 北京晚报 | ||||
据媒体报道,日前召开的《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22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发言人围绕着“不吃野生动物”这一条款,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观点交锋。据称,反对立法禁吃野生动物的意见居然成了主流,占了上风。其主要理由:这个条款内容粗疏,范围过广,可操作性不强,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影响太大,不符合人类饮食发展规律等。 非典肆虐,使人们对滥吃野生动物有了深刻反思,对“病从口入”有了切肤之痛。许 笔者详细阅读了众多媒体的报道,认真分析后认为,反对声音如此之强烈大概源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SARS病毒是否直接来源于野生动物尚无科学、权威定论。其二,“不吃野生动物”的条款过于笼统,范围太广,难于定性,难于操作。按理说,除了家畜家禽外,其他动物都是野生动物,那么麻雀能不能吃?鹌鹑能不能吃?同时随着高科技发展,许多野生动物已经实现了圈养和人工繁殖,这类动物又能否吃?其三,条款没有标明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违法不承担后果,显然不是完备的立法,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必然大打折扣。其四,条款直接威胁着养殖户的利益。如今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群越来越多,如鳄鱼、鹧鸪、果子狸等,禁吃野味势必造成大批养殖户失业和经济损失,给社会增加就业压力。还有一点属于笔者“小人之心”乱猜,广东人好食野味,一旦立法禁食,等于封杀了大量食客的“口福”,故而遭到反对。 笔者认为,广东在全国率先立法禁吃野生动物,堪称是饮食观念的一场革命,也是对中国传统饮食文化的挑战,更是野生动物的福音,这种立法思想应该予以提倡和支持。但禁食野味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广大公众的饮食观念和饮食习惯等,也牵涉到许多依靠养殖生存的群众的切身利益,故不可仓促立法,需要做好充分、细致的调研和准备工作。 禁吃野味的前提是要对野生动物有一个科学、具体的界定。哪一类野生动物受到法律保护?哪一类可以人工饲养?哪一类允许合理开发利用甚至可以上餐桌?尽快拿出详细名录,便于操作。另外,对可以食用的野生动物如何买卖交易?进行卫生检疫?也要作出强制性规定。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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