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性克隆,其实有两种道德立场。第一种是围绕人类生命的神圣和尊严。对很多人来说,任何胚胎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它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另一种更为实用的立场以利益和风险为考虑核心。克隆带来的利益是否能超过风险,有人认为,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9月,有一个十分瞩目的焦点:人畜细胞融合克隆人胚,引起激烈的伦理论争。在一路跟进报道中,本报听到了各方面的读者尤其是专家的意见。现在回过头看,记者发现这其实 是一个早到的“虚拟”热点。
实验尚未成功,就引发早到的争论
本月6日,某报率先报道了中山医科大学陈系古教授等人将人的皮肤细胞与兔子卵母细胞结合克隆出100多枚人胚的成果,称这是“国际首例”,标志着“中国在治疗性克隆领域获得重大突破并走在国际前沿”。次日,本报也报道了该成果。
但这一成果遭到了质疑。9日,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的4位专家联合致电上海文汇报,指责该成果亵渎了人类尊严,是对生命伦理的“突袭”。本报接着报道了这件事。随后,一场关于生命伦理的大论战席卷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读者在似懂非懂中,只觉得热闹,很好看。
但几乎所有的媒体报道都忽略了一个事实:治疗性克隆的实验并没有最后成功。而该实验成为焦点以及引起争议的前提,正是实验成功了。这是一个潜在的悖论。
按陈教授的说法,所谓治疗性克隆就是使这些克隆出的人胚发展到“囊胚”阶段,然后从中分离胚胎干细胞,就可以根据病人所需,让这些干细胞“长成”需要的器官或组织。但陈教授等人的实验只进行到“桑椹胚”(“囊胚”的前一阶段,细胞数较少)阶段,就停止发育了。记者曾问陈教授:何时能培育出“囊胚”,进而分离出干细胞?他说这要调整培育条件。
记者采访了一位胚胎工程学权威,她对陈教授的实验非常了解。她说,人畜细胞融合克隆人胚不管对不对,起码现在看来太早。因为从技术来讲,该实验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克服。现在实验只是发展到桑椹胚阶段,就停止了。后面会不会继续发育?很难讲。因为细胞分裂越到后期越难成功。陈教授说通过调整培养液让桑椹胚继续发育,但能不能做到现在还难讲。就目前技术来讲,同种细胞核移植(将人的细胞核移植到同类的卵母细胞中)都非常难,更何况是人畜间的异种移植。从技术上来讲,现在太早。尽管陈教授说准备调整培育条件,使“桑椹胚”继续发育至“囊胚”,但这是他的说法。能不能做到,根本就不得而知。
在27日举行的广东省人体生物组织工程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学术年会上,陈教授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做一些“很基础的研究”,离分离出胚胎干细胞还很远,目前只是处于刚刚开始的阶段。
许多专家都发表类似观点,认为实验尚未成功,不宜急着向外界公布,更不应该炒成热点。一位专家更直接地说,科学研究取得突破应该首先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而不先直接捅给新闻界。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一定会有生命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学评审报告。贸然在媒体上披露,事情就很难把握。
误为世界首例,导致轰动效应
陈教授等人的实验引起如此的轰动,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某报率先报道时,称“这是国际上首次用该技术克隆出人类胚胎,标志着中国在治疗性克隆领域获得重大突破并走在国际的最前沿”。
但事实并非如此。早在1998年11月,美国就有研究人员将人的面颊细胞与牛的卵母细胞结合,克隆出胚胎细胞。这才是世界首例。据报道,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随即致函美国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对该实验表示“深度的困扰”。该实验的论文也被权威学术杂志“拒之门外”,最后发表在《纽约时报》上。
陈教授告诉记者,他并没有讲过自己的实验是世界首例,只说过是人兔细胞结合的世界首例。不过他又说,他开始实验时,并不知道美国曾经做过。
但第一军医大学解剖教研室的原林教授认为,这种实验国外早已立法禁止,是违反生命伦理道德的,作为一名生命科学家,在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的情况下,应遵守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尊重人类的伦理道德。他还指出,“人畜细胞融合”实验并不是什么最前沿最尖端的技术,只是别的生命科学家基于以上的考虑不做而已。生命科学的研究是十分严肃的,不能有半点的浮夸和炒作,新成立广东省人体生物组织工程学会应该带头反对炒作,维护学术的严肃性,而生命科学家本身也要加强自我约束,否则会给人类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有专家说,许多前沿科学尖端,一般读者根本就不可能了解情况,很容易被牵着走。不能利用读者的这种“知识欠缺”,而制造热点和轰动效应。
治疗性克隆实验到底该不该做?
面对众多的伦理指责,陈教授很坦然,他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心脏坏死的病人拿出一点皮肤能够换回一个完好的心脏,该病人会指责医生将他的皮肤细胞移入兔子的卵母细胞内吗?
也有专家持类似观点,认为如果实验能够如想像中成功,病人接受应该不成问题,因为现在人也能接受猪器官。
但也有人反对将克隆器官用于人体。一位科学家说,异体核移植中,一种动物的细胞核与另一种动物的卵子在开始或许可以成功结合,但是由这种实验得到的胚胎,可能会在许多地方出现基因错配。重因编程的细胞DNA甲基化与原先细胞的甲基化不同,并不能完全重演细胞的发育过程,由此分化出来的干细胞当然也存在问题。所以,这种克隆器官不能贸然用于人体。
对人兔细胞融合的伦理指责也由此产生,指责者担心有人将这种胚胎移入人类子宫,产生一个人兔杂交体。不过陈教授再三表示,他不会克隆人。
目前,这类实验的伦理争论还莫衷一是,其中一个焦点就是胚胎是否可以破坏?陈教授说之所以选择人的皮肤细胞与兔子卵母细胞结合,就是为了避开“用有生命的受精卵进行研究等于扼杀生命”的争议。
但有专家说,他想绕过障碍,却引来了更复杂的问题。尽管遗传主要是靠细胞核进行,但细胞质有没有参与?参与多少?现在都没弄清。在陈教授克隆出的人胚中,兔子的线粒体DNA很可能也参与了遗传。这样很有可能将动物的某种未可知疾病带给人类,后果不堪设想。
基于此,有专家赞成用人类的剩余胚胎(如试管婴儿或体外受精所剩)进行治疗性克隆,防止物种界限的混乱。
对于治疗性克隆,其实有两种道德立场。第一种是围绕人类生命的神圣和尊严。对很多人来说,任何胚胎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它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另一种更为实用的立场以利益和风险为考虑核心。克隆带来的利益是否能超过风险,有人认为,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如果我们开始把胚胎用于治疗性克隆,那么,发展生殖克隆也就容易多了。怎样阻止人们为了这一目的把利用自身细胞创造的胚胎储存起来?又怎样阻止有人避开英国的法律到外国进行生殖克隆?
有科学家指出,用卵母细胞启动重新编程不是唯一途径,国际上都在研究重新编程的机制,很有可能不需要卵母细胞也能克隆出胚胎。
果真如此的话,人畜细胞融合的实验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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