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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电子签名法案提交国会

http://www.sina.com.cn 2000/04/20 15:11 日经BP社

  日本的通产、邮政、法务三省于4月14日,向日本国会提交了“关于电子签名及认证业务的法案”(电子签名-认 证法),该法案赋予电子签名与按手印和签名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估计该法律将于2001年4月之前实施,以建立企业间E C(electronic commerce)的社会支援体制,促进电子商务的深层次发展。今后,电子签名可以同已有 的盖章和签名一样,作为交易记录等证据的一部分在法院裁决中使用。

  电子签名是一种代替盖章在网上使用的电子数据。电子签名添附在电子文件上,通过电子邮件等网上进行商务往来的 文件就成为其未被篡改的证明。如果它同作为电子印章证书的文件一起使用的话,它就可以证明文件为本人发送,从而可以防 止冒名顶替进行非法交易。

  按照日本目前的法律,关于个人文件是这样规定其法律效力的,即“个人文件当其具有本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 章时,才被承认为正式文件”(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4项)。但是,电子签名和电子证书作为有法律效应的签名和盖 章一直未被认可。

  电子签名·认证法,就发行电子证书的认证机构也做了规定。利用一定长度以上的密码键、具有发行电子证书所必要 的专业水准设备的认证机构,须获得通产大臣等发行的“特定认定业务”认可,也就是说要接受“国家的鉴定”。但是,若认 证机构在有关认证业务中进行了某些非法行为的话,将对其采取现场调查和取消认可等处分。另外,对于使用假名等非法手段 获取电子证书的用户,将处以三年以下的处罚或2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日本政府设想的“电子政府”的一环,日本法务局针对发行有关商业登记情报电子证书事宜,对商业登记法做了 部分修订,其修订案已在2000年4月12日召开的日本国会上获得通过。从世界范围来看,类似法律制度在欧美、韩国、 新加坡等国也正在不断完善,以迎接在网上处理众多商务交易和行政手续的电子社会的到来。 (Nikkei Commu n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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