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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互联网创始人呼吁网络立法

http://www.sina.com.cn 1999/12/29 16:26 互联网周刊

  (eNet消息)如果你收看网上节目,你认为电视是互联网的一部分吗?网络移动电话究竟是什么?……面对当今 互联网世界的日新月异,互联网的奠基人之一MCI World.Com的副总裁Vinton Cerf和网络问题专家 Robert Kahn联合起草了一份报告,建议政府迅速修订相关法律,以便于照章处理日益增多的网络纠纷。

  美国互联网政策研究所本周一全文刊登了Cerf和Kahn的这份报告。在报告中,Cerf和Kahn概述了网 络技术的发展历史。他们认为,网络的出现引发了新技术革命,已经远远超出了最初扮演的计算机之间连接的角色。

  “政府关于互联网的立法模糊不清,甚至让人不明白什么是适用的,什么又是不适用的。这个领域现在急需规范和净 化。”报告还写道:“美国现行的通信业法律,主要有关电缆、卫星转播以及普通传送服务。对于互联网,这些法律显然是不 适用的。”

  最近发生的iCrave.com与加拿大、美国十几家电视台的纠纷就很具有代表性。Icrave.com通过 互联网传播了这些电视台的信号,没有做任何删改。这在美国可能不合法,但该公司的首席执行官Bill Craig认为 加拿大的知识产权法律允许他们这样做。加拿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不经原创作者同意而使用电视信号。不过,这十几家 电视台仍坚持诉诸法院,向法律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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