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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要为电子商务立新法保护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1999/11/30 09:16 cnet

  欧洲人渐渐朝向无国界的目标迈进,未来电子商务也将跨越国界进行,但是,一个比利时人在网上订购一台西班牙公 司卖的电脑,碰到商品瑕疵、公司又不肯解决问题时,是否要向西班牙法庭提出控诉?

  网路(网络)业者和消费者都很关心这些法律问题,未来电子商务是否能顺利发展,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将要看法规 是否完善。

  欧盟已经订定这方面的草案,将1968年布鲁塞尔会议中的协定更新,如果消费者想跨国打官司,可以在自己的国 家进行,不必跑到国外法庭。

  目前这项草案的内容,虽然今年5月份已经由欧盟国家法务部长同意,但仍需等待他们与欧盟会议协商,才会正式进 入立法。

  如果一切顺利,今年12月就可开始进入议程,但官员也指出,为了在消费者与电子商务业者的权益作衡量,时间可 能再拖半年。网路(网络)业者已经放话,将动用游说管道,全面封杀此法案,他们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因此受限。根据统 计,电子商务的规模,到了2003年可达1兆美元以上。

  网路(网络)业者认为,这项法案使它们在欧盟15个国家都有被告的可能,不管它们有没有对某国进行销售行为。

  欧洲消费者团体BEUC的主管Jim Murray表示,只要单一市场中的消费者,都应该有权利在自己国家的 法院提出诉讼;其实消费者有损失时,不见得会真的大打官司,但是剥夺了消费者这项权利,厂商就不会公平对待消费者。M urray怀疑,网路业者到底在担心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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