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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中关村网站”一审胜诉

http://www.sina.com.cn 1999/10/30 01:29 ChinaByte

  ChinaByte 独家报道:历时近三个月的“走进中关村”网站状告《中华工商时报》侵权一案终告结案。1 0月27日,“走进中关村”网站负责人徐捷和《中华工商时报》律师刘洪桥分别拿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 被告中华工商时报社、王东越在《中华工商时报》上向原告徐捷赔礼道歉并向原告徐 捷赔偿损失5000千元。

   关于这一判决结果,ChinaByte与“走进中关村”网站负责人徐捷、律师容伟和《中华工商时报》有 关人士赵雷、律师刘洪桥进行了联系,他们各自发表了看法。

   徐捷:对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因为这一结果体现了法律对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网上知识产权这一点 是非常明确的。这一判决结果能够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特别是新生的事物--网络知识产权的重视,并以此加强全社会对知 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这一判决不但有现实意义而且有历史意义。

   他表示遵重法院的判决不再上诉。同时对赔偿额过低未能充分体现对侵权者的惩罚表示遗撼。他认为,造成目 前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有关,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中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没有规定。但是他相 信,随着我国法律 体制的逐渐完善,总有一天对侵权行为的惩罚会实现的。

   容伟律师:对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这是意料中的结果。但是他也认为赔偿额不够。这和我国目前立 法不健全有关。关于知识产权被侵权,在法律上只有按稿酬5倍的赔偿,但没有惩罚这一条。他打个形象的比喻:小偷偷了东 西,除了偷来的东西要没收之外,还要判刑,这就是一种惩罚。他呼吁:应尽快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以保护作者的合法权 益。

   刘洪桥律师对于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的区别;《电脑节中关村日记》是否 为编辑作品;雇员证言效力;赔偿额;案件受理费的承担。

   赵雷:《中华工商时报》是否上诉还未确定,但他表示赔偿额过高,并表示“其他问题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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