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铃声涉嫌侵权 国产手机面临整体诉讼危机 | |
![]() | |
2003年10月22日 广州日报大洋网 10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TCL移动多款手机内置铃声侵权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原告方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 该协会称,TCL移动在市场上销售的十余款不同型号手机涉嫌侵权的铃声音乐达100多首次,平均每款手机涉嫌侵权8.92首,TCL移动在使用这些音乐作为手机铃声前,未与该协会联系取得使用权,音著协要求向TCL移动索赔1200万元。这是国内最大的一起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也是国产手机铃声侵权的第一案。纷纷赶来参加庭审的国产手机厂家也面临诉讼风险。据记者了解,至少十家手机厂商此前已经接到音著协发来的律师函,据称其中已被正式起诉的还有康佳和联想两家。有手机厂商透露,10月15日,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一楼会议室,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管理司、通信协会召集普天首信集团公司、青岛海信、TCL移动、南方高科、康佳集团、东方通信、中兴通讯等十余国产手机厂商,就国产手机音乐铃声版权一事召开协调会议。这是国产手机厂商就此事的第二次集体碰面。但是这次的会场气氛要远比上回凝重,终于走上法庭,使音著协与国产手机的整体对垒升级。 知情人透露,该会议传递的第一个重要信息为:由于音著协已拒绝通信协会进一步协调,将与各手机厂商个别谈判,此种情况下,各手机厂商务必统一口径和步调与音著协进行交涉。 据悉,通信协会正在着手团结各手机厂商就手机铃声版权费用建立行业标准,必须在各手机厂商自愿参加、自筹资金、共同管理、共享资源的前提下建立“国产手机铃声库”。而国家版权局人士认为,建立行业标准是一种民事权利,前提是必需双方协商共同建立,仅凭通信协会及国产手机厂商单方面意见难以达成。而对于众多的手机厂商来说,他们目前更关心的是此案的判决结果,国产手机厂商的命运在小小的铃声面前休戚与共。(欣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