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02日 华夏时报
4年前将手机卖给一位朋友,近日竟接到通知要交纳“巨额滞纳金4000多元,这是租金杨先生的尴尬遭遇,事后杨先生才知道原因是未办过户手续。
近日,突然面对4000多元欠费要交纳的杨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他称,他在2000年把并不欠费的手机卖给了一位大兴的朋友,但并没有过户,之后便和朋友没了联系。5月14日,他却接到了要交纳所欠的4000多元手机费的电话通知。对此,他很是莫名其妙,赶紧到相关部门查询,才知道原来是朋友欠下的将近1000元的手机费,加上几年来积累的滞纳金3000多元就成了这一笔巨大的“财政”包袱。目前,他还在为如何找到这个朋友心烦不已。
对于此事,相关部门特意提醒广大手机用户,丢了手机一定要及时挂失,转卖手机也一定不要忘记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