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北京有线电视涨价要不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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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14:05 南方周末 | |
欧阳梦云 6月30日,独家垄断北京市有线电视网络的歌华公司突然宣布:自7月1日起,收看维护费由每月12元上涨到18元,增幅50%。虽然北京220万有线电视用户在无奈之下只好多交钱,但他们当中也有人提出了疑问:这样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收费调整,为何事先不举行价格听证? 涨价的理由 歌华公司在《致有线电视用户的一封信》中说明了涨价的理由:“北京地区每户每月12元的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是在以微波方式传送的情况下制定的,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有线电视光缆网络的日常维护管理、缆线入地建设和技术升级改造等方面的支出需求,如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将难以维持北京有线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 对此解释,许多北京市民表示准以接受。海淀区一位居民就对记者说:“在北京看电视都得上歌华有线电视网,在没有竞争的情形下,歌华既没有公示运营收支报表,也没有公开征求意见,谁知道它是怎么核算成本的?” 据了解,北京电视网络改造2001年已经结束。从歌华上市公司的业绩看,2002年每股收益0.43元,今年一季度每股收益0.08元。“有线电视网已经运营两年了,其间也少不了正常维护,但歌华公司依然能盈利。为什么两年之后它又想起来要涨价?”一位北京股民深感不解。 不听证的理由 笔者后来从北京市物价高了解到,“歌华”是在今年初向该局提出涨价申请并得到批准的。记者问为什么没有为此召开价格听证会,该局人士回答说:“北京价格听证目录中没有列入有线电视这一项。”当记者追问“为什么没有列入”时,对方回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价格听证目录上没有把有线电视收费项目列入。” 记者于是又就此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咨询。该处一位先生解释说,价格听证具体项目中确实没有列入有线电视这一项,但国家发改委只是给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并不是“一刀切”,各地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可列入也可不列入。据他了解,有些地方的物价部门已将有线电视收费列入了当地的价格听说目录,明确规定有线电视价格调整必须举行价格听证会。 要求听证的理由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目前大多数消费者对公共事业收费的项目、构成及方式等并不清楚,往往只能按公共事业企业的要求缴费;其对这些收费项目调价的依据、幅度,也往往是一无所知,收费、调价成了某些部门的“一言堂”,消费者的权益根本没法保障。因此,只有实施价格听证制度,才可确保定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他还强调,公开信息,只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这种价格听证并不是临时找一些人来讨论讨论就行了,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应该由一些懂财务会计和懂技术的专家组成,这样才能准确地核定出企业真正的成本。 一位法学专家也表这了对此事的看法。地认为,在市场经济制度下,消费者与公共事业企业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企业要涨价,就是一种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行为,必须明示并与消费者协商这成—致意见,否则即购成违约。另外,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在确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有线电视也是典型的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业,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又有很强的垄断性,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将其列入价格听证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