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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女记者替人消除“负面影响”敲诈被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 09:42 北京青年报

  有人想赚钱竟然打起了国家质监总局产品抽查报告单的主意。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张小妹涉嫌假冒某中央级大报记者,利用国家质监总局产品抽查报告单进行敲诈勒索案。

  昨天,25岁的女被告张小妹在其爱人的陪同下,来到西城法院受审。据悉,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张小妹认识了其在国家质监总局工作的一位老乡。2003年8月,张小妹找到她的老乡,以搞培训用为名要来一份未公开的质监部门对国内儿童服装的抽查报告单。之后,
张小妹打电话给上了“黑名单”的广州一家企业,称自己是中央某报的一个部门主任叫李梅,她得知经过国家质监部门的抽查,该企业的产品存在甲醛超标问题,如果想消除“负面影响”可以选择在报上做广告。企业负责人听了李梅的报价说做广告太贵了,能不能便宜点?李梅又暗示企业不让曝光还可以“再商量”,心领神会的企业负责人问她5000元如何,李梅说我还要给“徐处长”一些,5000元太少,最终企业方面同意付给李梅10000元由她帮助消除“负面影响”。昨天在法庭上张小妹承认,所谓“徐处长”是她虚构的。

  据广州企业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向法庭提供的证言,2003年8月22日下午,他约好李梅在西单一饭店见面,当时他将6000元现金交给李梅。这位负责人对李梅说,企业当天只筹到了6000元现金,其余4000元日后再送过去。李梅说不行,必须马上筹齐,说完李梅把6000元现金装进手袋走出饭店会议室。当时这家饭店二楼处正好有两个民警在查防火,跟随李梅出来的企业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当即报警,假记者张小妹被当场抓获。民警从张小妹的手袋里缴获6000元现金和8张产品检验单。检察机关认为,张小妹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张小妹也承认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记者注意到,昨天出庭受审的张小妹还把自己的孩子也带到了法庭上,庭审开始前,周岁左右的小孩不住用小手拉妈妈往外走。后在主审法官的要求下,张小妹的丈夫才把孩子送出法庭。不知今后张小妹将对长大的孩子如何解释她出庭受审的这段经历?(文中女被告为化名)(记者/李罡 何灵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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