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文化就香港有线电视追讨欠款发表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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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09:06 新京报 | |
阳光文化(307.HK)昨日就香港有线电视追讨欠款一事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该项欠款将由阳光卫视目前的大股东星美传媒解决。 告上高等法院 2月17日,为追讨“落地”费用,有线宽频(1097.HK)旗下的香港有线电视将阳光卫 阳光文化昨日的声明指出:自从去年6月内地民营传媒企业“星美传媒”收购阳光卫视70%股权后,阳光卫视的一切运营开支包括市场推广费用均由星美负责。目前星美正在与有线电视商讨付款方式,将尽早解决这一争端。 阳光文化行政副总裁陆国元向本报记者表示,阳光卫视与有线电视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自2000年11月至出售阳光卫视股权之前,阳光文化一直履行与有线电视的合作协议,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阳光卫视将改版 资料显示,杨澜、吴征夫妇于2000年创办的以历史人文为主题的阳光卫视覆盖近2500万户内地观众,但由于国内市场环境所限,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其3年时间亏损超过2亿港元。去年6月,星美传媒以8000万元人民币的代价收购阳光卫视70%的股权和阳光文化网络70%的股权。公开资料显示,星美入主后的阳光卫视于去年11月首次盈利,税后纯利达1635万港元。 据星美传媒人士透露,星美正在调整阳光卫视的盈利模式。后者将于今年3月改版,从单一的历史文化频道变为综合频道,目前已经获国家广电总局的同意。改版后,《杨澜访谈录》将保留。 目前,阳光文化董事局主席杨澜正在打另一场官司。重庆某媒体于去年12月份刊出题为“杨澜注定破产”的报道。该报道以激烈的语言指称杨澜如不将阳光卫视出手,后者必定会破产。杨澜以该报道侵犯名誉权提出诉讼,要求该报道歉并赔偿1元。本月12日,此案已在重庆开庭,目前尚未宣判。(本报记者李若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