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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公司发出律师函 娱记不要亵渎记者二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 09:30 北京娱乐信报

  范冰冰追讨涉“黄”传闻

  连续三天,范冰冰涉“黄”的传闻在南方一些媒体中越炒越烈。记者昨日从范冰冰所属的经纪公司——北京华谊兄弟经纪公司了解到:公司已经给报道传闻的这家媒体发去了律师函,要求对方三日之内在公开媒体上道歉,否则将付诸法律手段。

  三天前,某媒体爆出耸人听闻的消息,直指范冰冰涉“黄”成星。这三天来,随着网络的传播,这条传闻越炒越烈,愤怒的范冰冰也通过各种渠道表示自己的意见。有传闻称范冰冰的律师将在近日赴当地调查取证,为范冰冰的名誉官司作好准备。记者昨日从北京华谊兄弟公司了解到:公司已经给重庆的这家媒体发去了律师函,律师函上明确要求,对方三日之内必须在公开媒体——新浪网和其自身的报纸上道歉,视其道歉的态度,范冰冰和公司再决定是不是付诸法律手段。

  娱记小评

  不要亵渎“记者”这两个字

  这两天我一直在回顾2003年的新闻。回顾中突然发现,2003年里,我对我所从事的职业产生了由衷的敬意。因为这一年里,有太多的事情因为记者而改变了结局。因为媒体的报道,孙志刚事件引起了国家法律的改动,终结了收容遣送历史;因为记者的追踪,罪大恶极的刘涌终于终审被判死刑;还是因为记者,SARS肆虐、衡阳大火、繁峙矿难、重庆井喷……到处都有记者的身影。

  坚守客观、公正、理性、良知,反映现实,传播真实有益的信息,这就是媒体的责任,因为肩负这种责任,媒体也就有了自己特殊的影响力。然而我们也看到,有些媒体在滥用自己的影响力,一些记者在亵渎自己的职业,视真实、公正、客观于不顾。为了某种需要,他们不惜制造耸人听闻的消息,而不顾这消息本身有多少真实性。

  不愿说太多的评价了。我只是惭愧。为我从事的这一专业的一些记者惭愧。当我阅读2003年那些奔走在第一线,不懈追求真相的记者的文章时,我热血沸腾,我为他们骄傲。当我看到范冰冰涉“黄”成星这样的“新闻”时,我只有苦笑。当媒体不顾一切地哗众取宠,传播虚假和粗俗的东西时,伤害的不仅仅是读者,还有媒体本身。

  不要亵渎了“记者”这两个字,真的,他们很珍贵。(记者任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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