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收费与政府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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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30日 13:26 解放日报 | |
王跃生 不久前,某地的有线电视收视费大幅上涨。虽然绝对价格从每月12元涨到18元,仅涨了几块钱,但算起来涨价幅度达50%,绝对是“飞涨”。对于一般家庭也许还无所谓,但对于那些退休、下岗、年老、生病的家庭而言,并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当然,问题还不在于收费涨了多少,而在于涨价的过程。当有人对有线电视公司作为独家垄断企业涨价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时,该公司振振有辞地说是经过政府批准的,而且根据有关法规,有线电视收视费的价格调整无需召开听证会,绝对理直气壮。 的确,按照现行规定,有线电视的收视费调价无需举行听证会,该公司在涨价前也的确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程序合法。但是,且不说老百姓作为政府机构的“委托人”有权发表意见,有权对既定程序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即使是作为一个独家垄断企业,作为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的有偿提供者,也应该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质询。你说涨价是因为成本提高,入不敷出,那么你的真实财务状况究竟如何?哪些成本是可信的,哪些是有水分的,哪些甚至是弄虚作假的?由此联想到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现象,公众所持的怀疑不是没有依据的。 不仅如此,近年来,通货紧缩成为全世界的经济难题,各国都为物价下跌所困扰。我国的物价水平也连年走低,各种商品都在打折、促销。然而,唯有垄断性行业的价格,不但不降,反而大幅上升,如水、电、燃气、交通以及有关垄断性服务的收费。这其中当然含有以往政府补贴过多要逐渐市场化的因素,但其中有多少是凭借垄断地位涨价以谋取私利的因素使然,政府有关部门对涨价申请的核准有没有企业公关的因素,甚至是企业与有关政府部门共谋的结果? 这一问题的重要意义远远超出涨价本身,它提示我们必须关注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责任问题。当前,全球范围内都出现了自然垄断市场化的趋势,以往由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经营的垄断性行业,都出现了民营化、市场化趋势。但即使一些垄断行业真的不得不搞民营,那也不是民营以后就万事大吉了。政府的责任不是比以前更小,而是更大。也就是说,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政府必须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经营进行监管,以此来求得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如果政府放弃这种监管责任,企业经营的逻辑必然导致企业利用其垄断优势地位牟利,损害社会利益。因此,垄断行业的民营和市场化的程度是与政府有关机构的责任心和监管能力相联的。发达国家政府的这种能力也许比较强,相关制度比较完善,那里的民营化和市场化进程就比较快。而在我国,在相关管理体制和监管能力大大改善之前,对此必须慎重从事。 再回到收视费涨价的事情上。既然是独家垄断,既然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既然是生活必需的服务,为什么它的收费就不需要听证,或者是让消费者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以使其收费的调整具有充分的基础呢?收费只是一件小事,但市场经济中的利益博弈与均衡则是普遍现象,兹事体大。(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