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你能为青少年做些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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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 13:52 《新闻记者》 | |
编者按: 目前,青少年的明星偶像崇拜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对此人们有许多看法。本文作者认为当前媒体热衷于明星新闻,而青少年心智尚未健全,明星偶像崇拜具有危害性,媒体应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也有媒体发表关于“文化偶像”评选新闻,援引青年代表的说法:“尽管鲁迅等文化巨匠仍在影响着青年人,但不可否认张国荣、王菲这样的明星也在青少 孰是孰非,我们十分希望广大读者来稿,就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和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发表自己的看法。目的只有一个,是想通过讨论,取得共识,使我们的青少年能更加健康地成长。 中国一代科幻文学家郑文光先生去世以后,海外媒体竞相报道,中国媒体却患上了集体失语症。这其中当然有国民对于科学精神重视严重不足的原因,难道除了这个原因就没有我们媒体太过“势利”、太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因素在里面吗? 每一年,我们的媒体都在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五花八门、令人瞠目结舌的假新闻,也会对各路明星的私生活津津乐道。可是在面对科学的时候,我们的媒体未免显得过于吝啬。 2003年4月1日,香港的著名影星张国荣自杀,各路记者纷纷出马,采访到和他所有有关系的人,回顾他的从艺经历,他的另类的感情生活,还有他历任的女朋友。甚至连遗书在不同的媒体报道下,都会出现不同的版本。书店的新书架上也多了类似《化蝶》、《哥哥,慢走》等一系列怀念张国荣的书。相对于“张天王”,中国的“科幻小说之父”就未免显得过于孤寂和落寞了。 新闻传播业的繁荣和竞争,造成了媒体行为“出位”。“娱记”现象、假新闻现象、新闻“炒做”现象,都破坏了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尤其是潮水般的“明星”新闻,对于鉴别能力强、有一定认识水平的成熟受众来说也许危害并不大,可是对处于青春发育期、懵懂无知的青少年来说危害可不一般。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7月9日在新浪网上看到的一则新闻,“只因母亲没买张国荣CD碟,大连少女以身殉偶像”。下面是孩子母亲的哭诉:“孩子的日记是带锁的,有密码。好几次我试着打开她的日记,但又想偷看到孩子日记是对孩子的不尊重,担心孩子发现后对我更不信任了。她死后我看日记才知道她从5月4日开始喜欢张国荣,那时张国荣都自杀一个多月了。她说‘这不是喜欢,这是爱’,‘我想他,哪怕一天看一眼他的样子,我就满足了’,‘听到同学提张国荣就会激动,有人说张国荣不好,我就难过’。英语考不好,她觉得对不起张国荣。还说10年后到香港找张国荣的墓碑,去看他。孩子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张国荣的名字。”这不是唯一的个案。据新浪网报道:“近几年,青少年因疯狂崇拜偶像而导致的悲剧一再出现:2002年,浙江温州一个17岁的初中生因没钱亲眼见到偶像影星赵薇而服毒自尽。在四川,一位13岁的女孩在连看8遍《流星花园》后,独自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在太原,某中学的5名男生模仿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中的F4,身着奇装异服结伴出入,在学校内打骂同学、辱骂老师、借钱不还、调戏女生……被师生们称为“春秋五霸”。还有4位黎明的疯狂影迷,因不满自己心中的偶像与舒淇交往,竟扬言要结束黎明生命…… 对于明星的崇拜不是个别现象。团中央宣传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不久前对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西安、昆明及3个地级市、3个县城的12所大学、21所中学的2710名大中学生。 调查显示,目前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着“偶像崇拜”现象。被调查的青少年中,有50%的人承认有过特别喜欢、崇拜某个“明星”的经历;有34.5%的人承认自己正在崇拜某个“明星”。其中初中生的比例达49.3%。 在这些学生中,崇拜外国和港台“明星”的人占60%多。而崇拜的偶像中,99%以上是影视界和体育界“明星”。68.3%的学生崇拜活着的“明星”。 调查认为,当前的青少年偶像崇拜更多的是一种娱乐活动。青少年主要采取交流、模仿和评价的方式。有超过六成的青少年渴望与偶像交流,收集和分享收集是青少年比较流行的“崇拜”方式。许多青少年会选择给偶像写信,模仿“明星”的唱歌、打球、着装、饮食等,收集心中偶像的有关资料,或上网聊天、参加“明星”俱乐部等等。 媒体每日每时都在不停地制造包装着今天的和明天的“天王天后”,同时也制造出了无数的小歌迷和小影迷们。对于昂贵的CD和DVD,他们向来是出手阔绰的,所以媒体和娱乐公司一起赚了个盆满钵满,可是我们的青少年的知识和创造力却显得日益贫乏。我们的媒体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榜样”和“偶像”的宣传问题,我们应该重新思考一番。新闻报道不仅仅是一条条的消息,更是对一种观念、一种行为的养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我们一直批评美国《纽约先驱论坛报》前采编主任斯坦利·瓦利克的观点,他认为,新闻是建立在三个W基础上的,即Wrongdoing(犯罪)?Woman(女人)?Wampum(金钱)。我们认为他完全将新闻作为一种感官刺激物,从而掩盖了新闻的本质。可是在实际运用中我们的新闻却也自觉不自觉的误入了这一歧途,一味地追求刺激和新奇,报道和评介往往缺乏人文意识和文化内涵。所以我们应该提倡用真正富有人格魅力的内容,给予青少年以理性的启迪和感情的教育,最终让正面、健康的“偶像”在青少年的生活中占有合适自然的位置。 (苏州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杨慧) (本文为《新闻记者》提供新浪网专用稿件,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