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裁定耐克广告非自由言论 可因虚假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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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 15:33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最高法院6月26做出判决,驳回了全球最大的运动鞋制造商耐克公司提出的一项诉讼。此前,耐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公司在一次宣传活动中所作广告的内容应属言论自由,而不应遭到虚假宣传的起诉。耐克公司在其广告中为其形象辩护,反驳一些批评者对他们残酷剥削亚洲国家劳工为其制造产品的指责。 美国最高法院在最终的判决书上写道,耐克公司提出的自由言论的诉讼被驳回,因为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耐克公司遭到一些批评家的猛烈抨击,称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剥削廉价劳工,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并指出耐克公司利用第三世界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在生产条件恶劣、工时长且工资低的血汗工厂内生产他们的产品。 耐克公司随即以一轮强烈广告宣传对这些指责做出了回击。他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给主要媒体写信,或通过接受其他媒体采访以及在其网站上发布有关宣传等形式来证明:他们已经采取了大量的安全防护工作,来改善其生产工厂的环境。 但美国旧金山激进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者马克·卡斯凯还是在1998年将耐克公司告上法庭。他依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要求耐克公司取消不公平的竞争机制和虚假的广告宣传。 这份起诉认为耐克公司对其在亚洲一些国家的生产工厂的真实情况作了虚假宣传,误导了公众,并指责该公司的声明实属虚假广告。起诉者还认为,耐克公司实际上知道在亚洲生产工厂中出现的一些私自体罚以及性骚扰等情况,让工人在危险的环境下工作,而且工人在平均每天工作14个小时的情况下却经常无法得到"生活所需的基本工资"。 耐克公司否认了此案中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并称这则诉讼应当被撤销,因为所有在案件中被提及的声明都应当被作为自由言论而受到法律保护。但加州最高法院判定耐克公司的广告应属于商业言论,并允许对其提出诉讼。但即便耐克公司在虚假宣传的案件上落败,他们仍可以再次以自由言论的纷争向法院提出上诉。(赵永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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