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癌症专家”:虚假广告是怎样出笼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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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 16: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张洪河乔云华) 就在全国上下抗击非典,重拳痛击虚假医药广告之时,河北省石家庄一家颇有影响的晚报上却堂而皇之地出现了“根治”食道癌的广告,那么这则虚假广告是怎样出笼的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 媒体:令人不解的“把关不严”。记者在采访这家媒体时,广告部有关人员看到这张登有“根治癌症”的广告报纸也感到很“诧异”,他们解释说:“广告是不能出现类似根治 (记者点评:有业内人士指出,广告公司与媒体是“唇齿相依”的利益关系,作为媒体的广告部门来说,天天与广告打交道,应该说是“业务精通”,可为什么连“根治癌症”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都发现不了?还有,刊发广告时,都要交复印件,审验原件,这是必须的程序。记者从河北省卫生厅拿到了广告上标明的冀卫医广证字(2002)第000108号批文,而这个批文是批给石家庄长安区医院的,根本就不是谈固医院,治疗内容也与癌症一点不沾边儿,原批件与刊发出的广告件对比,可谓天壤之别,在审核时又是如何过关的?这些是“把关不严”就能解释了的吗?来自北京、河北省等地的不少网民看到记者追踪虚假广告的报道后,纷纷在网上发表评论或给记者打电话说,包括这个虚假广告在内,你随便翻看报纸、打开电视、收听广播、浏览网页时,经常看到一些夸大其辞的广告,明眼人都知道这些广告有“猫腻”,可媒体自身却为什么视而不见呢?是不是利益挡住了眼睛?) 广告公司:“我们疏忽大意了”。记者电话采访了承揽这则广告的广告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我们是一家较大的广告公司,仅与这家媒体每年就有上千万元的业务来往,因为这是个很小的分类广告,我们有些疏忽大意了。 (记者点评:据了解,现在许多传媒广告都是靠广告公司与媒体联系的,不少媒体的广告版面、时段等已被广告公司承包,作为广告公司来说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最终目的,他们能否按有关法律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等已成为遏止虚假广告一个重要环节。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指出,广告公司与媒体疏忽大意或把关不严,造成虚假广告的出笼,不仅仅是对公众负责的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更是法律意识问题,提高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法律意识已成为当务之急。) 监管部门:他们不怕罚。河北省工商部门对此虚假广告问题也已着手调查。负责此案调查的石家庄工商局长安分局有关执法人员说,媒体和广告公司绝不是把关不严或疏忽大意,你给钱,他就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他们不怕罚。按有关法律规定,虚假广告的罚款额是所收益的1至5倍。以这则广告为例,他们收费200元左右,最高可罚1000多元钱,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 (记者点评:广告最主要的监管部门是各级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虚假广告泛滥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工商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工商部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监管部门进行广告监管其实也是以罚款为主,广告公司多是“空手套白狼”,他赚了100万元,你罚他20万元,还有80万元呢,况且广告公司与执法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背后的关系谁又能说得清?同时,监管不及时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据了解,河北省工商局对全省媒体广告都进行监控,但并不是发现问题马上解决,而是“定期解决”,这样,虚假广告通过“打时间差”已发布出去了,广告效果也达到了,再监管其实就成“马后炮”了。治理虚假广告能否从事后监管改为事前监管?如在广告刊发前就进行严格审核。) 医院:大开“方便门”,热情迎游医。记者随有关执法部门突击检查谈固医院时,记者问这家医院院长,福建那位姓黄的男士和“癌症专家”与医院到底是什么关系?这位院长回答:“福建的小黄与医院有个口头协议,允许他们在医院开设皮肤科门诊,医院从他们的收益中提取40%费用。至于他们登广告治癌症这事,医院不知道。”当执法人员拿出一沓“癌症专家”开据的、盖有医院收费章的治疗癌症药方时,这位医院院长却说,她不清楚这件事。这位院长还无奈地解释,现在医院不太景气,就得想办法创收。对他们的来历和所做所为也没有仔细问过。 (记者点评:游医选择正规医院,看中的是正规医院这块牌子,有了“金字招牌”,再有“神奇的广告”就好挣钱;医院选择游医,是看中了游医能给他们带来收益,也许更多的是给医院某些人带来好处。双方互惠互利,何乐而不为呢?至于游医坑害老百姓,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游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记者连续追踪报道虚假广告后,河北省有关执法部门对此进行了突查,然而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却“人去楼空”。许多群众对此担忧:假如他再发假广告,媒体再“把关不严”,广告公司再“疏忽大意”,医院再开方便之门,监管部门再“监管不及时”,那么不知又要坑害多少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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