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和《国家地理》“改嫁”广州俏佳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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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 13:15 北京青年报 | ||
五月,有南方媒体披露,著名的DISCOVERY(《发现》)频道及美国《国家地理》的音像制品亚洲区总代理台湾协和国际多媒体公司可能单方面终止与北京京文唱片的合作,并将两个品牌音像制品在内地的代理权授予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公司,一时引起业内多种猜测。日前,这一结果在京文及协和双方均得到证实。 2000年11月和2001年3月,京文与协和签约,得到了《发现》和《国家地理》在内地的代 协和公司驻祖国大陆办事处的首席代表谭先生解释说,从2002年开始,双方就版权费的计算问题就产生了巨大分歧。京文方面希望按照实际的销售回款额作为版权费的计算基数;而协和则主张以发行数来计算。且京文在2001年底将原定28元的统一零售价降到15元至18元,降价损失的分担双方也尚未确定。这些因素导致协和难以拿到预期的版权收入。 但是京文认为在版权费计算原则上,协和是自相矛盾的。据了解,实际上早在今年1月协和即与俏佳人签署合作协议,其中“协和在原则上将采取以实际销售量为计算基数的方式与俏佳人合作”。京文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正是我们过去所极力建议和争取的做法,既然在这个问题上,协和最终认可了京文的提议,就不应该对京文再三提出的版权费计算办法不予答复。因此,所谓版权费问题根本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京文认为,分歧的关键在更深层,即DISCOV-ERY总部的态度和对内地市场的控制权。按照他们的分析,近年DISCOVERY对内地市场逐渐重视,因此不再希望绕道台湾进入内地,并且已经开始在一些项目上与京文直接合作,“京文与DISCOVERY总部的直接合作才是造成协和不满的主要原因”。 至于俏佳人为何能得到京文“梦寐以求”的“按实际销售量为版权费计算基数”的条件,协和的谭先生解释说:“以前坚持以发行量为基数,是因为我们根本无法确认唱片公司真正的销售量,今后我们与俏佳人会指定合作压片厂,同时对方在各地有分公司的管理形式也便于我们从提货单、退货单中较为详尽地估算出退货比例。” 协和与京文决裂已成事实,但双方仍有很多问题纠缠不清。首先,按照双方原来签署的合同规定,京文从协和处获得的代理权至今年7月止,协和认为“鉴于合约提前终止,京文目前实际上已经不能再出售合约范围内的相关产品”。京文回应说,代理期限到今年7月份为止,仅仅指的是京文从协和取得的部分VCD、DVD,决不包括京文从DISCOVERY总部直接获得的代理项目,其中包括健康频道、探知学堂、自然英语等,即使是从协和取得的代理,依照合约,还有半年的清退期,在半年内,京文仍然可以销售这些产品。 其次,有关版权费问题,协和的态度是:“从2002年5月起,我们就开始向京文追讨所欠费用,但一直没有得到京文方面的正式答复。按照合约规定,有6个月没有拿到版权费,我们就有权与对方终止合约。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从2002年6月开始,我们也不再向京文提供《发现》和《国家地理》节目的母带。” 对此,京文坚持认为自己并没有拖欠,“目前国内音像业的退货率普遍达到30%,这必然会造成了计算版权费的差距。这个规定应该属于合约的瑕疵,双方需要通过再协商解决。但是协和显然在这一问题上缺乏诚意……相反,协和方面尚未提供合约规定的60多个节目,造成60多个版成为空号,已经严重违反国家关于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杨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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