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骗记者盛学友终身法律顾问发表郑重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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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 18:19 生活时报 | ||
盛学友就其所作所谓“中国第一月嫂”《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的文章,于今天的本报第6版,主动向刊发该文的媒体和广大读者,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同时也讲述了他被蒙骗的经过。为彻底消除全国广大读者朋友的疑惑和不解,认清刘洁的真实面目,以免更多读者上当受骗,盛学友特授权其终身特别法律顾问邱柏心发表如下郑重声明。 第一,《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这篇文章见报前后的情况,盛学友已在本期作了详细 第二,当盛学友得知自己在受到蒙骗的情况下,致使《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这篇文章没有再次进行调查核实就在报刊发表,即当着前来投诉的受骗读者的面,对给其提供材料、并保证过该材料绝对真实的《赢在起点》的那位作者——某中央级报社记者周某某打电话进行了直言不讳的责备,并告知其将开始调查刘洁有关问题后在媒体曝光的决定。 第三,《生活时报》上发表盛学友的致歉文章,是盛学友主动找到该报,讲述了因其轻信周某某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致使文章见报让读者受到误导而令其良心不安的心情,并希望通过在全国极具影响力的《生活时报》发表文章,向那些刊发《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报道的媒体以及看到过这篇报道的全国广大读者,对因其过失而给他们造成的误导表示深深的歉意,得到了该报社有关领导的赞许和支持。 第四,盛学友离开《华夏时报》和《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这篇报道没有任何关系。2002年11月初,盛学友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善于法制类文章的采访与写作的特长,主动向报社提出辞职后,才到了现在的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律服务时报》工作,绝非因为发表《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这篇文章引咎辞职,更不是因为被华夏时报社除名或开除。而实际上,盛学友长期从事法制类文章的写作,发表了数百万字作品,曾任华夏时报社惟一首席记者并主持该报特稿部工作,极受该报三任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也绝非与该报有什么矛盾而辞职。 第五,盛学友在《生活时报》发表致歉的文章,纯属盛学友作为一位有良知记者的个人行为,并不是华夏时报社致歉。 第六,《生活时报》盛学友的致歉文章见报后,大家应对盛学友这种勇气大加赞赏。不要误认为盛学友是“中国第一月嫂”的枪手,是盛学友第一个报道了刘洁而且所有的报道均出自盛学友之手,盛学友是“中国第一月嫂”的“品牌”的塑造者。这将是对盛学友莫大的误解。如有一家在北京很有影响力的老字号报纸的记者在该报宣传了刘洁,见报的时间是2002年8月28日,而《华夏时报》见报时间是8月31日。盛学友报道刘洁的文章只有一篇而且只有一次,就是《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更何况仅只一次的报道,也是在《赢在起点》成书之后。 第七,盛学友从事新闻工作17年,分别在全国各级媒体发表各类文章近300万字,其中有大多数是批评性和揭露性报道,盛学友的采访和写作是十分严谨和慎重的,但由于对《赢在起点》作者周某某的信任,再加上他所提供的素材是正面报道人物的,由此轻信了《赢在起点》内容的真实性,故而没去再次核实就发表了,且当时也无法联系上刘洁进行再次核实。 第八,盛学友再次向发表《刘洁:打造天才梦工撤这篇文章的媒体及广大读者从两个方面表示深深的歉意:一是对《赢在起点》的作者周某某提供的素材没有进行再次核实就发表文章;二是文章误导了朴实善良的广大读者。 盛学友作为新闻记者,不是什么圣人或神人,不可能一辈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十分正确,报道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失误。但他相信,只要不是主观故意,报道出现失误和问题,就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承认,无论是读者还是媒体,都会原谅他的。而关键是,盛学友们应当有这种勇气。这种勇气来自于他(她)是否心存正义,是否光明磊落,是否真诚善待读者。 因此,盛学友勇敢地主动站出来公开致歉——为他的文章因为没有再次核实和调查而给广大读者造成的误导,表示深深的歉意。盛学友坚信,这并不会降低各界对他的评价,不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不会损害他的公众形象。因为,诚实信用,不仅适用于商业,也同样适用于任何行业乃至任何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交往。盛学友衷心希望所有的媒体及其记者和广大读者,多一份勇气,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清醒,多一份理智;多一份真诚,多一份宽容。 盛学友终身特别法律顾问 中国律师学研究所研究员 邱柏心 200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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