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增加值九省市超百亿 河南跻身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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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 14:17 新华网 | ||||||||||
据新华社电 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会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首次发布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数据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已初具规模,但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 这份统计资料显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情况。2004年,我国共有属于文化产业的单位34.6万个(其中法人单位31.8万个),个体经营户36.2万户,从业人员996万人(其中个体
统计资料还显示,我国文化产业的结构从分层看,传统的以提供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服务产品的“核心层”仍是文化产业的主体,提供网络文化、文化休闲等服务产品的“外围层”已具一定规模。2004年,文化产业“核心层”有从业人员278万人(不包括个体经营户),实现增加值1210亿元;“外围层”从业人员154万人,增加值627亿元;“相关层”从业人员475万人,增加值1383亿元。 统计资料还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同,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从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和拥有资产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分别占全部的69%和78%,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从收入情况看,东部地区的营业收入占全部的82%,而中西部仅占18%。 省际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尤为不平衡。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超过50万人的有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北京和上海,六省市占全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56%;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有广东、上海、北京、山东、江苏和浙江,六省市占全部收入的72%;实现增加值超过100亿元的有广东、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江苏、福建、湖南和河南,九省市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