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随着电信事业的迅速发展,保护电信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和形式正在不断更新。关于“电信发展进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研讨会将于近日召开,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召开电信发展进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的通知 信电函[20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有关单位: 随着电信事业的迅速发展,保护电信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和形式正在不断更新。政府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地继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把这项工作视为同促进市场竞争、促进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同样重要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仅是政府部门,同时也是各社会团体、舆论界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寻找新的办法和思路。 为此,在新世纪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主办"电信发展进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与各界人士一起共同宣传我国电信法规,促进提高电信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以此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知识和能力。研讨会主要包括以"电信发展进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题的讲演、圆桌会议以及部分电信企业发布服务承诺宣言等内容。 本次研讨会结束后,将由会议组织者编辑会议论文集。欢迎各界人士围绕"电信发展进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主题,撰写论文并提交给会议组织者结集出版。 会议由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邀请部分电信运营企业和电信终端设备生产厂商作为支持单位。请《通信世界》杂志社作为承办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电信发展进程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研讨会主要议题我国电信业正处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在不同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提供服务的能力是不同的,《电信条例》的颁布对保证电信服务质量、维护电信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消费者应当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推动电信立法,完善我国电信管理的法律法规。 我国电信业经历了全力以赴增加供应、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和适应改革拉动消费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发生了明显变化。政府管理部门、电信企业和消费者如何适应这一变化,积极推进我国电信业健康发展? 新的市场环境下,电信主管部门如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如何提高电信服务水平,改善电信服务质量? 三、参会人员 有关单位领导,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运营者代表,部分终端设备厂商,致力于电信研究和关注消费者权益的学者、专家,电信用户,消费者,新闻媒体代表。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将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承办单位。 四、研讨会时间和地点时间:2001年3月12日(星期一)08:30-21:00地点: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国际会议厅(北京海淀区什坊院6号,北京西客站西北侧) 五、日程安排
六、联系方式 (一)承办单位:《通信世界》杂志社 联系人:钟金华、韩俊志 电话:010-67164585、67186590-15或20 传真:010-67171622 (二)主办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联系人:崔淑田、隋静 电话:010-66033870 传真:010-66024197 七、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不收取费用; (二)会议资料请于会议签到处领取; (三)参会人员服从会务组的统一安排; (四)参会人员认真填写会议调查表,并于闭会时交到签到处; (五)有意购买会议论文集的,请于签到处登记。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