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宇软件将转让26.46%法人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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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 13:27 中国经济时报 | ||
新宇软件董事会3日发布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法人股股东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2003年6月1日与浙江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将长沙新宇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910.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以每股1.896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华盛达集团。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华盛达集团将持有新宇软件法人股2910.54万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新宇不再持有公司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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