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若华为反诉思科垄断也只能在美国进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 14:22 ChinaByte | ||
ChinaByte3月15日消息(记者王力欧) 今晨有媒体报道《华为如和解若失利,将在中国反诉思科垄断》的消息,在“华为与思科官司”的审限(华为一直未向外界透漏)一天天逼近的情况下,华为此举令人振奋。但从法律的角度是否行得通?ChinaByte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蒋志培。 “首先就不是反诉的问题”,蒋志培说,“反诉是指对方也侵犯了我的权利,也有违 对于“华为可能就‘私有协议’反诉思科‘垄断’”的说法,蒋志培不置可否,但他表示“私有协议”其实就是未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的厂商的事实标准,思科作为最早的网络产品供应厂商,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私有协议”成为事实上的标准。 “但可以肯定的是,华为就算有充分的证据反诉思科垄断,也只能向美国法庭,而不是在中国法院提出。”蒋志培说。 据悉,私有协议只受美国法律保护,而在中国、日本、韩国及欧洲等多数国家并不受保护。(完)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