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侵犯施乐专利权?美法院对其态度略有缓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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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 14:22 计算机世界网 | ||
孙秀山编译 计算机世界网消息 2月20日,在有关手提设备制造商Palm公司侵犯施乐公司Unistrokes专利权的案件中,美国华盛顿地区上诉法院对Palm公司略有缓和。上诉法院虽然维持了纽约西部罗彻斯特地区法院在2001年12月份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但表示Palm公司仍然可以证明Unistrokes专利权是无效的。 华盛顿地区上诉法院已经把这一案件送回了罗彻斯特地区法院,由法官迈克尔·特雷斯卡确定Unistrokes专利权是否有效。 施乐公司的辩护律师巴里·凯斯尔曼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把这一案件送回给地区法院只是推迟了判决结果而已,Palm公司最终还是要为侵犯Unistrokes专利权负责的。法官特雷斯卡以前曾经承认了美国专利局关于Unistrokes专利权有效性的裁决。而对于把这一案件送回给地区法院,Palm公司的代表没有给予任何评论。 有关上诉Palm公司侵犯Unistrokes专利权的案件可以追溯到1997年,当时施乐公司向法院提交诉讼指出,美国的Robotics公司(即现在的Palm公司)在其Graffiti软件中不经许可就使用了施乐公司的Unistrokes手写识别技术。施乐公司曾要求法院颁布禁令阻止Palm公司出售有关侵犯Unistrokes专利权的设备。 上个月,Palm公司的操作系统分部PalmSource宣称,该分部已经同Communication Intelligence公司签署了一份使用该公司Jot手写识别软件的许可协议,并以“Graffiti 2”的名称集成在Palm操作系统的目前和未来版本中。]罗彻斯特地区法院已经责令Palm公司拿出5000万美元的保证金;这样,如果Palm公司被查出确实侵犯了Unistrokes专利权,则施乐公司可以得到一些损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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